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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首批河南省国防教育基地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9-10 生效日期: 2002-09-10
发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以下简称《国防教育法》)实施以来,我省各地在认真贯彻《国防教育法》,加强国防教育阵地建设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好的集体和单位,为了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依据《国防教育法》的规定,经省政府研究,确定下列29个单位为我省国防教育基地:
  河南省国防教育基地
  河南博物院
  郑州烈士陵园
  安阳市烈士陵园
  汤阴县岳飞纪念馆
  洛阳市烈士陵园
  71282部队师史馆
  开封市烈士陵园
  71320部队军史馆
  兰考县焦裕禄烈士陵园
  濮阳市戚城文物景区
  鹤壁市淇县云梦山风景区
  焦作市烈士陵园
  新乡市烈士陵园
  71521部队军史馆
  商丘国防教育基地
  永城市淮海战役纪念馆
  周口市烈士陵园
  扶沟县吉鸿昌纪念馆
  许昌市烈士陵园
  漯河市烈士陵园
  南阳市烈士陵园
  新县中共中央鄂豫皖分局旧址
  新县鄂豫皖苏区首府革命博物馆
  新县鄂豫皖苏区革命烈士陵园
  驻马店市国防教育动员基地
  确山县竹沟革命纪念馆
  驻马店市驿城区杨靖宇将军纪念馆
  济源市坡关镇留庄英雄民兵营展览馆
  以往以其它名义命名的国防教育基地不符合《国防教育法》的规定,应自行取消。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二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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