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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湘江长沙河段及各支流城区河段采砂与砂场管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6-21 生效日期: 2005-06-21
发布部门: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长政发[2005]2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加强湘江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维护河势稳定,保障行洪及通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湖南省港口管理办法》及《湖南省水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河道采砂及河岸砂场的统一管理?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办理湘江长沙段及城区河段砂石开采、砂场经营的行政许可,统一收缴砂石生产经营规费、代征采砂工程船、运砂船增值税,并进行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充实各级水政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

  二、严格规范河道采砂及沿岸砂场生产作业许可?
  (一)采砂(船只)生产作业许可?
  从事采砂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向所在区、县(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在区、县(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会同相关部门联审,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发放河道采砂生产作业许可证。?
  1、河道采砂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湘江采砂规划确定的可采区和可采期的要求;?
  (2)符合年度采砂控制总量的要求;?
  (3)符合采砂船只数量的控制要求;?
  (4)符合规定的作业方式;?
  (5)采砂船舶、船员证书齐全;?
  (6)有符合要求的采砂设备和采砂技术人员。?
  2、采砂许可程序?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窗口受理→相关部门并联审查→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办理许可证→公示?
  (二)砂场生产作业许可?
  凡需在湘江长沙段及各支流城区河段两岸规划区内报建砂场的单位或个人应向所在区、县(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在区、县(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会同相关部门联审,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发放砂场生产作业许可证(含建设用地许可、岸线使用许可、规划许可)。?
  1、报建砂场应提交资料?
  (1)砂场所处河段上、下游2-5公里河道地形图(比例尺1/500-1/5000),生产作业砂场平面布置图;?
  (2)砂场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3)当地堤委会的堤防管理协议。?
  2、砂场生产作业许可程序?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窗口受理→相关部门联审→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办理许可证→公示?
  (三)采砂(船只)生产作业许可证,砂场生产作业许可证的年审和变更?
  1、年审?
  每年3月份所有采砂船只和砂场的生产作业许可证应当到发证机关进行年审。?
  2、变更?
  凡需要变更采砂许可证的采砂船,必须先提出变更申请,由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凡需变更经营场地的砂场,按新办砂场办理相关手续。?

  三、严格确定采砂区域、采砂期限、采砂数量?
  (一)禁采区、可采区的划分?
  1、禁采区?
  根据相关法规、条例及各部门对砂石开采的控制条件,结合本地沿岸地层、河床结构、堤基土质条件及采砂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程度等具体情况,划定以下范围为禁采区:?
  (1)沿河城镇、旅游景点及有特殊要求的保护区河段范围内;?
  (2)距两岸堤防工程堤脚100m范围;?
  (3)泵站、码头区、穿河缆线200m-500m范围内;?
  (4)取水口上游1000m,下游100m范围内。?
  (5)桥梁上、下游各500m范围内;?
  (6)船闸、水闸、水电站、拦河坝上、下游各500m-1000m范围内;?
  (7)险工险段,崩岸段等及河势不稳定或开采后可能导致河势向不利方向发展的水域;?
  (8)主航道维护尺度左右一定范围内和可能引起航道变迁的区域;?
  (9)珍稀水生动物活动区、大型鱼类产卵区、自然保护区范围内;?
  (10)主城区猴子石大桥以北、北大桥以南范围内;?
  (11)月亮岛洲头至洲尾河段。?
  2、可采区?
  禁采区以外的河段均为可采区。?
  (二)禁采期与可采期?
  1、禁采期?
  每年的主汛期(含鱼类主要产卵期)的5月1日-7月31日列为封闭禁采期,在此期间内采砂船应停放在沿岸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点。其他时间如遇警戒水位以上定为禁采期。?
  2、可采期?
  禁采期以外的期间均为可采期。?
  (三)可采区内采砂船只的数量及采砂量的控制?
  1、根据采区流域的长度、宽度控制采砂量和船型,各采区根据具体情况以及视砂石储量情况确定每条采砂船的开采区域和开采范围。自2004年9月6日起五年内湘江长沙段不再准入新的采砂船。?
  2、采砂量?
  根据采砂管理规划和采砂船只的大小不同,功率不等的情况一般规定为:采挖船年开采量控制在不大于80万吨,不小于20万吨。?

  四、严格履行采砂单位、个人及管理部门义务与职责?
  (一)河道内采砂单位或个人责任?
  1、每艘采砂船按规定确定一个可采区域,并且固定在此区域内作业,严格遵守禁采区、禁采期的规定。?
  2、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单位和个人应依规定编制生产区域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3、与水行政机关或相关单位签定作业区域防洪及公益设施等保护责任书。?
  4、每季度交纳采砂管理有关规费;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税费按税法规定按月上交相关税务部门。?
  5、采点应尽量布置在河床泥沙淤积区域,有充足泥沙补给的水域,如弯道凸岸边滩,河段缩窄段以下的展宽段或河道整治工程需要疏竣的部位等。?
  6、必须维持采区纵向底坡为比较平整的顺坡。采区边缘的横向底坡平缓。避免产生陡坑崩塌,危及岸坡和临河水工建筑物的安全。?
  7、两年内逐步取消采砂船的砂砾石分筛系统,严格实行岸上分筛,最终达到禁止将尾堆弃置在河道内,以免影响行洪和改变河势以及船行安全。?
  8、开采深度不得低于主航道,弃渣不得进入主航道;并且,弃渣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清除,保持通航水深和航道稳定。?
  9、所有采砂船只禁止将塑料制品、漂浮物、食品废弃物及其他垃圾投入水域。?
  如发现因采砂船只造成水质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的有关规定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或停止采砂活动。?
  10、杜绝恶性竞争,保持市场稳定。?
  11、禁采期内,按规定停止生产和停靠船只。?
  (二)砂场经营单位或个人责任:?
  1、严格执行长沙市砂场设置规划,应外迁的砂场,要按规划确定的拆迁范围、时限,主动搬迁;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及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2、不得妨碍生产范围内堤防稳定及防汛道路畅通;?
  3、及时清除河道内岸坡漏淤砂石,或改进生产设备,减少漏淤;?
  4、杜绝冲筛污水直接冲刷堤身和直接排入河道;?
  5、依法承担生产范围内防汛和堤防维护责任;?
  6、每季度交纳砂场有关规费,并按税法规定按月纳税;?
  7、汛期须按当地防汛指挥部门要求,储备足够的抢险砂石料。?
  (三)管理部门职责:?
  1、由市水利局牵头会同国土资源、交通、规划等部门通过政务中心联审,严格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确保相关企业合法经营;?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相关企业规范经营。水利、交通、国土资源等依法分工负责,公安部门配合;?
  3、统一收缴砂石生产经营相关税、费;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收支,确保所收规费用于河道维护及相关管理单位管理开支。船舶检审费、有关地税、工商管理费分别由交通、税务、工商部门直接收缴,其他部门各类规费及代征采运船增值税,由市水利局会同相应部门在规定时间向砂石经营单位或个人统一开具缴费通知,交款人凭银行缴费凭据,在指定地点(暂定为政务中心市水利局窗口)统一开具缴费收据。任何单位不得单独收费。缴费收据为唯一缴费的证明;?
  4、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杜绝违章作业;?
  5、合理划定采砂作业区域,确保作业船只相对稳定生产,避免争抢砂源事件发生。?

  五、严格河道采砂管理行政执法?
  (一)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擅自在河道内采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未按照防洪和通航安全的需要,未及时清理尾堆、平整河道,河道内堆积砂石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清理,恢复原状,逾期未清理的,由市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清理,所需费用由采砂的单位和个人承担,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三)未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要求不在指定的区域和指定的时期内有序采砂的,由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扣押采砂船舶和设备,吊销河道采砂许可证。?
  (四)采砂船舶在禁采期内未在指定地点停放或者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指定地点的,吊销采砂许可证。情节严重者,依法扣押采砂船舶和设备,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五)严禁淘金船、吸砂船在河道内作业。凡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采砂、取土等活动,依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相应罚款。?
  (六)不依法按时缴纳砂石生产有关规费及相关税费的,责令限期缴纳,拒不缴纳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七)未经许可,擅自在防洪大堤保护范围内搭建砂场严重影响防洪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搭建单位承担,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八)依照本规定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所收取的罚款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九)砂石生产经营管理、监督人员在河道采砂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长沙市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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