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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6-07 生效日期: 2006-06-07
发布部门: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长府办发[2006]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家、省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对200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紧紧围绕振兴长春老工业基地和“十一五”规划发展目标,以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为重点,便民利民,提高办事效率,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实效性,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为长春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制度,努力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精神,建立政务公开审核制度、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政务公开考核体系。二是结合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政务大厅窗口行政审批行为,出台《长春市政务中心行政许可审批管理办法》,实行首问负责制、首办责任制、首席负责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建设项目“一次性”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行政审批全程代办制,提高政务中心管理服务水平。三是全面推行全市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增强公用事业单位办事的透明度,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高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质量。
  (二)巩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市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一项重要举措,要继续加大巩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实行年度信息公开公告制度和群众评议制度,确保信息公开落到实处。二是继续坚持政府系统政务网站信息公开月份考核监测和年度考核评议工作,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载体,在宾馆、商场、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增设信息亭,建立和完善城市社区便民查询点,努力解决市民查阅和索取政府信息不便的问题。对不能公开或暂时不公开的,要逐项编制目录,说明理由,并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审核备案。今年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将对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达标验收,对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随机性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三)以点带面,全面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重点要在学校、医院、水、电、气、热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和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全面推行办事公开,进一步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一是指导公用事业单位编制公开目录,先行试点网上公开,把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办事公开的切入点,通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等方法,全面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度,规范办事公开行为,切实提高公用事业单位为群众办事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建立市民声讯服务系统,合理整合现有资源,努力打造政务、外商投资、生活求助、事故应急、监督服务5个综合声讯服务体系。依托“12345”市长公开电话、“110”、“114”和“5200581”市民服务中心,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四是突出抓好医务公开、校务公开。要在建立收费审核制度、公开收费程序承诺践诺和责任追究等方面探索标本兼治方法,促进我市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进一步提高政务中心(办事大厅)管理服务水平。要以市政务中心和各级政务办事大厅管理服务上水平为载体,减少审批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延伸服务功能,“提质提速”,努力打造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一是紧紧围绕长春“十一五”规划发展目标,一切从为长春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出发,对行政许可及服务项目进行再定位,对审批程序环节再梳理,能取消的取消,能减少的减少,结合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工作,重新调整和设置政务中心各大厅功能和窗口业务流程。二是在市政务中心试行行政审批全程无偿代办制。成立行政审批机构,实施各审批执法主体部门权力相对集中,以重大招商引资和振兴老工业基地项目为试点,对涉及多个部门联合审批的事项,理清审批程序,划分审批责任,选配审批代办员,实施跨部门全程代办。三是正式实行基本建设项目“一次性”收费。在总结试运行经验后,努力实现网上收费,使这项收费方式改革更加规范,高效便民。四是在市政务中心创新年检方式,优化年检程序,探索集中年检、联合年检、上门服务的新思路。五是建立政务中心局域网络,整合和建设网上审批应用系统,研制开发审批监控管理软件,逐步完善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功能。六是加强办事窗口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健全规章制度。发挥行政效能监察作用,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的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开展好考核评议工作。七是加强对分中心的管理和指导,注重研究和解决分中心在管理和服务中出现的新问题,逐步实现政务中心和分中心统一管理模式。
  (五)深入推进县(市)、区政务公开。今年县(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紧紧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增强服务农业、农村、农民意识,从农民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入手,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年底前要全部建成办事大厅,将行政审批、收费、公共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办事大厅统一办理,要规范审批行为,完善服务功能,真正把办事大厅办成“阳光操作”、便民高效的有效载体。有条件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也应建立一站式(一厅式)办事场所,方便群众办事。县(市)、区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加大监督考评力度。要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编制好公开目录和指南,建立信息发布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完善运行机制,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便于群众知情并监督。
  (六)注重实效,稳步推进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要以政务公开为切入点,统筹规划,注重实效,稳步实施,着力解决政风、权责对等和行政运行公正透明问题,努力提高行政执行力和政府公信力。一是以“创建服务型政府机关,争做群众满意公务员”活动为载体,在职能定位上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在履行职责上实现由“被动型”向“主动型”的转变;在执法行为上实现由“随意型”向“规范型”的转变,不断把服务型政府建设引向深入。二是加强政风建设,创造文明和谐的行政环境。要突出宗旨教育和行政礼仪的培养,强化业务学习和培训,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做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三是建立和完善政府回应体系。拓宽反馈渠道,创新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市长公开电话、政府门户网站、软环境投诉举报中心和新闻媒体等部门的作用,及时反馈群众投诉、生活求助以及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不断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强化行政执行力建设。要以落实各项目标责任制为切入点,不断建立健全“问责”纠错机制和执行力考核制度。突出抓好行政权力流程、界定权力边界、权责相统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基础性工作,全力打造决策科学、权责对等、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五是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要从本地本单位实际出发,从管理细微之处做起,以群众感受和需求为导向扎实推进。要培树典型,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探索和实践,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走出一条符合人民群众意愿的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的新路子。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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