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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20 生效日期: 2006-04-20
发布部门: 吉林省长春市教育局
发布文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文教局),市直单位:
  近年来,国家和省、市对校舍安全、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十分重视。在各县(市)、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从2001年至2005年我市连续进行了为期5年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并通过对口支援、扶贫援建、希望工程等形式,使我市绝大部分农村中小学危房得到改造,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城区各类学校校舍维修改造成果十分显著,面貌焕然一新。但目前我市校舍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截止去年末,我市仍有中小学危房17万余平方米,其中城区1.4万平方米,农村15.9万平方米。近期一次性完成现存危房改造任务仍十分艰巨,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校舍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在改造前不出现问题。
  2006年3月30日长春市召开了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会议要求:“高度重视危险房屋、特别是中小学校的危险房屋监察管理。对尚在使用的危险房屋必须摸清底数,建立健全档案,加强日常管理,严重危险房屋必须坚决停止使用。要切实做好汛期危房管理,制订应急预案,实行包保责任制和24小时值班制度。”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会议精神,严格执行《长春市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办法》和《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
  现在春季已经来临,即将进入多雨季节,请各单位加强中小学校舍安全检查工作,特别是危倒校舍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危倒校舍不出问题,要确证人员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对各单位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各单位要成立校舍安全管理机构,做好校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明确责任,切实保证把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的“一把手”为校舍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自检自查,防患未然
  各单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或具体部位应做全面的检查和排查工作,实行重点监督。已鉴定为D级的危房必须坚决停止使用。其他级别危房要摸清底数,建立健全档案,加强维修管理和日常管理,做到日常管理和重点监督相结合。
  三、加强汛期校舍安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
  要切实做好防汛期间危倒校舍的管理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ОО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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