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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全面推行“两卡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7-16 生效日期: 2001-07-16
发布部门: 郑州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郑价费[2001]10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
  按照市委全会的总体部署,2001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广播电视大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以促进发展为主题,以贯彻《非公有制企业权益保障条例》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扩大规模和提高效益为目标,继续加大优化和治理经济环境的力度,推动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实现新的跨越。物价部门在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面要围绕市委、市政府总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郑州市非公有制企业权益保障条例》第 十六 条规定,在非公有制企业逐步推行《收费明白卡》和《缴费登记卡》。
  一、正确认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意义,切实把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经济增长点。2000年底,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已达到20多万户,完成增加值218亿元,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30%。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经济总量增长和地方财政收入的提高,拓宽就业渠道,繁荣城乡市场,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市“十五”计划提出:到“十五”计划末期,非公有制经济占全市经济总量的比重达到50%左右的总体目标。因此,各县(市)、区物价局都要正确认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意义,切实把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经济增长点,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根据当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实现“十五”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目标的具体措施和办法。针对目标建立目标责任制,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定期考核,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目标。

  二、实行《缴费登记卡》和《收费许可证》制度,并逐步推行《收费明白卡》。在非公有制企业推行企业《缴费登记卡》和《收费明白卡》制度是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实行“两卡”制度,有利于加强监督,有利于规范执法行为,对于保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2001年5月24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的《郑州市非公有制企业权益保障条例》第 十六 条明确规定“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建立监督制度,实行《收费许可证》和《缴费登记卡》制度,并逐步推行《收费明白卡》。《缴费登记卡》和《收费明白卡》由物价部门统一制度,并免费发放。”针对“两卡”的发放,各县(市)、区物价局要在总结去年推行“两卡”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使2010年在非公有制企业中“两卡”的推行率达50%以上,在大型批发市场中达到30%以上,在个体工商户中达到10%以上。

  三、取消一批收费项目和标准,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配合郑州市行政审批改革工作,重点解决好对企业行政审批手续繁杂、检查多、收费多的问题,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取消一些利用行政审批职权进行收费的项目,加大对企业乱收乱罚的查处力度,保护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逐步实施《进企业收费通知书》制度。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在外资企业和重点保护的非公有制企业中推行《进企业收费通知书》制度。即凡是进入外资企业和重点保护的非公有制企业收费的单位,必须到物价部门办理《进企业收费通知书》,严格按通知书上规定的收费时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各县(市)、区物价局要认真完成本辖区内的此项工作,切实为企业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五、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切实落实《缴费登记卡》查验制度。在发放“两卡”的同时,物价部门要组成查验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查验,并对那些利用法律武器自觉抵制乱收费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公开表彰,对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的单位公开批评并予以处罚。利用12358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企业来信来访,一般案件1个月处理完毕,复杂案件3个月处理完毕,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举报案件的办理情况,案件查处率达到100%。通过查验,切实使“两卡”在抵制乱收费方面发挥出应有的威力和作用。

  六、搞好服务,营造公开、公平、合理的价格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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