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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白云区公园票价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6-20 生效日期: 2000-07-01
发布部门: 贵阳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筑价收字[2000]38号
  白云区物价局:
  你局要求调整公园票价的报告收悉。根据我们的调整,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白云公园门票价格由1元/券调为2元/券,并实行淡旺季节差价,旺季(3月至10月)可上浮20%,淡季(11月至次年2月)可下浮20%。
  以上收费标准为2000年七月一日起执行,请收费单位到你局办理办《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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