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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村务公开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21 生效日期: 2005-12-21
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吉政办函[2005]198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精神,指导推动全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吉林省村务公开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林炎志 省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 斌 副省长
  成 员:朱克民 省民政厅厅长
  吴鹏举 省纪委副书记
  李耀民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兰亚明 省民政厅助理巡视员
  李新华 省信访局副局长
  袁甲业 省农委副主任
  孙玉刚 省财政厅副厅长
  鞠万洲 省司法厅副厅长
  刘保威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车宝林 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
  办公室主任:朱克民(兼),副主任吴鹏举(兼)、李耀民(兼)、兰亚明(兼)。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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