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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南京警备区关于命名浦口区等区县市级双拥模范区(县)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14 生效日期: 2006-04-14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南京警备区
发布文号: 宁政发[2006]9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驻宁部队各有关单位政治部:
  近几年来,我市各区(县)和驻宁部队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区(县)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提升了全市双拥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我市的军政军民团结。今年3月,白下区等10个区被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省级双拥模范区(县)。为推动全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经市政府、南京警备区研究决定,命名浦口区为市级双拥模范区;命名溧水县、高淳县为市级双拥模范县。
  希望被命名的区县再接再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各项双拥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更有成效,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市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推动全市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做出新的贡献。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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