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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建立国有林场改革联系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5-18 生效日期: 2007-05-18
发布部门: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发布文号: 办场字[2007]57号

山西辽宁福建江西湖南重庆宁夏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
    目前,《关于加快国有林场改革的实施意见》已上报国务院,改革的方向、目标、基本思路和政策要求已经明确,待国务院批准后,国有林场改革将全面启动。落实国有林场改革的各项措施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统一部署,统筹安排,有序展开,扎实稳妥地推进。为了加强对国有林场改革的指导,研究改革中的共性问题及解决对策,总结各地的改革经验和做法,引导和推进改革的顺利实施,我局决定选择基础较好、各方面有代表性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作为国有林场改革联系点。从国有林场的地理分布、管理机构、区域特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改革难易程度等方面综合考虑,确定你们7个省为我局国有林场改革联系点。现对联系点开展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要积极开展工作,推动成立以省政府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改革实施过程中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的研究,统筹协调有关改革的重大问题。
    二、做好扎实细致的基础工作。要对本辖区国有林场再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国有林场的基本情况,分析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当地实际提出界定两类林场的具体条件、划分办法;对纳入财政预算、人员分流安置、解决社保等问题进行详细测算,为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落实各项改革政策和措施提供可靠依据。
    三、制定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要明确实施国有林场改革的目标、方法步骤、时间安排、主要措施和具体要求等,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改革。
    四、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争取各方面的支持。要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落实各项改革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通过部门之间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把各项改革政策落实到位。
    五、抓好改革的组织实施。改革的起步阶段,要统一部署,明确要求,稳步推进。改革实施的过程中,要加强调查研究,掌握改革动态,注意发现典型,认真总结经验,搞好指导和服务,及时纠正改革中可能出现的偏差,对遇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确保改革沿着正确的轨道顺利实施。
    在整个改革实施的过程中,我局将与各联系点加强联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为改革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二OO七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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