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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两打”夏季专项行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5-23 生效日期: 2007-05-23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质检办执[2007]2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贯彻落实总局执法打假和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有效地开展食品“两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危及消费者安全健康的违法行为,针对“六一”和夏季时令制假特点,总局决定从今年5月下旬至8月底,组织开展食品“两打”夏季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围绕夏季广大消费者消费量大的时令食品,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执法行动。一是组织开展夏季饮料和冷冻饮品专项打假。要针对夏季是饮料和冷冻饮品等食品大量季节性生产的特点,切实加强执法检查力度。要以监督抽查不合格、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突出的食品及制假制劣的生产加工厂点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黑窝点和生产假冒伪劣饮料、冷冻饮品等食品的违法行为。二是组织开展“六一”节日儿童食品专项执法检查。要以节日热销的儿童食品和礼品中存在的质量误导欺诈、违规滥用或过量使用各种色素、添加剂给儿童带来不安全隐患等问题为重点,严厉打击欺骗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查处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各种违法行为。对近期发现的一些生产加工场点使用硼酸钠生产加工凉皮、沙淇码、粽子、糕点、腐竹、肉(鱼)丸等食品的违法行为,各地要高度重视,严厉打击,同时举一反三,密切关注使用非食用原料加工食品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打击、早控制。四是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包装材料包装食品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使用回收“三片”马口铁罐灌装饮料行为,督促饮料生产企业加强进货验收,确保使用的金属饮料罐采购自符合规定要求的合法企业并有检验合格证明,不得利用回收废旧金属易拉罐灌装饮料。五是查处啤酒生产企业使用非B瓶及捆扎包装销售啤酒行为。监督企业切实做到不采购、不回收非B瓶,确保非B瓶不上生产线,不出厂销售捆扎啤酒,消除非B瓶耐压力差爆炸伤人事故。
  二、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务求取得夏季食品“两打”工作实效。“两打”是质检部门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夏季“两打”专项行动中,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围绕夏季时令食品,突出重点,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一要把总局的部署与当地日常执法打假工作结合起来,制定工作方案,作出具体安排。二要坚决落实三个一批,即严厉打击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关闭并取缔一批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厂点;曝光一批制假违法案件。对无证无照的小企业和制假制劣的违法小作坊,要报请当地政府坚决取缔;对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的小作坊,该关闭的,坚决关闭;对已经形成区域性质量问题的,要报请当地政府统一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三要加大无证查处工作力度。全面消除乳制品、饮料2类重点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对限期不能取证的,无论是小作坊还是生产企业,都要严格依法查处,绝不允许其继续生产。四要狠抓大要案,加强案件督查督办力度。各省级局对重点案件都要挂牌督办,一查到底。对跨区域、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加强协作,联合办案,必要时要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发现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安全的食品制假制劣违法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该移送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不得以罚代刑。
  三、加强时令季节打假宣传和信息报送。各地方局要及时组织新闻媒体报道执法打假工作情况,再掀食品“两打”的新闻舆论宣传高潮。6月至8月期间,每月3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当月内发现和查处的违法案件和工作情况,重要案件及突发事件信息要随时报送。
  联系电话:(010)82262117、82262131
  传真:(010)82260205
  E-mail:badcc@aqsiq.gov.cn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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