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黔价工农[2000]9号
黔东南州物价局:
你局《关于凯里市自来水价格调整的报告》收悉。为扩大内需,满足供水需求,让凯里市民能吃上满意的自来水,对凯里市自来水成本,在审核、测算的基础上,考虑凯里市自来水公司的供水经营发生亏损情况。现对凯里市自来水价格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对凯里市自来水价格的调整方案。
二、自来水价格调整价时间请你局商凯里市政府确定。
三、请凯里市物价局在凯里市政府领导下,与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调价顺利出台,确保社会安定。
四、调价后要加强对供水价格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供水公司的成本核算,提高供水质量。
五、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环保总局计价格(1999)1192号“通知”中要在供水价格上加收污水处理费的规定,具体凯里市自来水价格中征收污水处理费问题,待凯里市污水处理项目确定并实施后,报省物价局批准再征收污水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