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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10 生效日期: 2007-06-10
发布部门: 交通部党组
发布文号:

为教育各级领导干部严格自律,加大对涉及权钱交易行为的惩处力度,2007年5月30日,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认真学习贯彻《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学习
  中央纪委印发的《规定》,对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于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规定》的重要性,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规定》的学习。要专门安排时间,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进行认真学习,做到熟悉《规定》,自觉遵守,引以为戒。各单位党委在组织好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同时,要重点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学习,要把学习《规定》作为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增强贯彻落实《规定》的自觉性。
  二、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把贯彻落实《规定》作为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规定》落到实处。要把学习贯彻《规定》与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与部党组反腐倡廉总体部署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廉政教育月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规定》的具体措施,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按照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定》落实
  各单位纪委要加强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协助党委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对照《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规定》发布后30日内主动向党组织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对拒不纠正,或者在《规定》发布后违反规定的,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严肃处理,坚决维护《规定》的严肃性。下半年,部将对各单位贯彻执行《规定》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单位纪委要把《规定》所列的违纪行为作为纪检监察信访和案件检查工作的重点,认真排查信访和案件线索,及时查处典型案件,加强警示教育。要注重发现和总结当前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加强调查研究,掌握规律,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有关工作要求
  部直属机关党委负责部机关和在京单位学习贯彻《规定》和对照检查的情况汇总,部长航局、海事局、救捞局和船级社分别负责所属单位的情况汇总,并于6月27日前将汇总情况报驻部纪检组,其他单位径报驻部纪检组。

2007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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