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吉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建设行业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10 生效日期: 2005-03-10
发布部门: 吉林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吉建安[2005]3号

各市、州建委、建设(公用、房产、园林)局:
  春季已到,施工季节即将来临,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做好春季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做如下通知: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建筑施工、建材、市政公用、园林、风景区等有关行业都要根据春季风大物燥、气候多变等因素,结合各自行业特点,认真贯彻建设部《关于加强春季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通知》(建办质电[2005]12号)(附后)精神,做好本地、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建设行业各项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要加强安装、拆除的检验检测和安全管理。按照省政府关于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和检验检测机构审核工作”(吉政办发[2004]34号)的要求,为了规范和加强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从2005年开始,将统一全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程序。对检验检测结果,适当时机在网上公布,以便于广大群众监督。同时,对跨年工程继续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脚手架、电气设备、各种安全防护及消防设施都要进行一次安全复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三、各地燃气、公交(含轻轨)行业要做好春季设备检修和安全检查工作,教育职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安全防范,保证燃气和公交的安全运行;各级园林部门、风景名胜区要做好游览车辆、缆车、索道、牵引、各种游乐设施使用前的安全检查,并由检查(检修)人员、使用人员、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出具安全使用证明后,方可使用。

  四、立即开展一次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在近期内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自查,对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各行业安全生产。四月中旬左右,我厅将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会同省建设工会等有关部门进行抽查,抽查结果,网上公布。

  五、加快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按照国务院规定“2005年1月13日以后,……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不得从事招投标等任何建筑施工活动。为使建筑施工企业生产活动不受影响,我厅拟加大人力投入,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做到快审、快改、及时发证。同时,要求各地也要加快初审进度,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5日。对目前为止仍未进行“三类人员”安全考核的,我厅为方便企业,不至于影响发证工作,拟采取少量集中,增加考试频次和随来随考的方式,三月末前完成对全省“三类人员”的安全考核,以确保建筑施工企业及时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此外,委托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资格培训,四月上旬换、发操作人员资格证书。
二○○五年三月十日

附件:关于加强春季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通知
建办质电[2005]1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浙江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目前,农民工已陆续返城,春季施工高峰期即将到来。春季气候多变,大风天气较多,是火灾等事故的高发期。为做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春季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春季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两会”即将召开,各地要认真落实干部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加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春季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严格监管,积极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做好节后复工工作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做好节后复工工作。施工企业、项目部应对节后返城新进场的农民工和其他建筑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工地各安全防护设施、起重设备、电气线路、基坑支护、工人生活区用电及取暖设施进行仔细检查,经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复查并下达开(复)工令后方可开工。
  三、整合资源,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最大限度地整合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监督资源,切实提高施工安全监督能力。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200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及详细工作计划,在巩固2004年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按照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争取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04年下降3%。
  四、健全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尽快建立施工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包括建设主管部门定期公布本地区重大危险源和各项目部在工地醒目位置公示本工程不同施工阶段的重大危险源,把本地区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和重点监控工作作为避免本地区发生重大事故的有效途径。要对本地区以往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进行系统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本地区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专项整治应达到的具体目标并制定能够客观反映专项整治成效的有关指标。
  五、加强调研,进一步强化对各类园区内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及高校园区监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清情况。对尚未纳入建设主管部门监管范围的,要查找原因、提出对策。要将调查的结果报送同级政府安委会,同时抄报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将本省情况汇总后,报建设部质量安全司。
  六、加快进度,抓紧完成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两项行政许可,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源头管理的重要手段。安全许可证发放工作没有如期完成的地区,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从思想认识和工作部署上进行自查。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审查程序,加快审查进度,抓紧完成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已经取得证书的人员和企业的事后监管。
建设部办公厅
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6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