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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建设厅关于对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2004年年检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1-05 生效日期: 2005-01-05
发布部门: 吉林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吉建房[2005]1号
各市、州房产局(建设局):
  为整顿和规范我省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根据建设部和省有关规定,决定对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2004年年检,现将年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在我省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
  二、年检内容
  (一)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注册资金、从业人员数量及执业资格与持证上岗情况、收费管理和完成房地产估价业绩情况;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是否建立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信息录入是否详细、真实;
  (三)房地产估价机构是否真正完成脱钩改制。
  三、房地产估价机构需提交的年检材料
  (一)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档案(软盘或光盘);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估价机构公章);
  (四)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和房地产评估员岗位证书复印件;
  (五)估价人员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加盖人才服务中心公章);
  (六)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七)具有代表性的房地产估价报告1份。
  四、其他
  (一)所有房地产估价机构必须如实填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信用档案中的相关内容。
  (二)房地产评估员岗位证书有效期为5年,超过期限视为无效。
  (三)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利用信用档案管理版对机构所报的信用档案信息进行接收、认真审查,将生成的备案文件刻制成光盘和房地产估价机构年检汇总表一并报送。
  (四)凡现执业单位与注册证书不一致的,需要办理注册变更,否则不计入该机构专职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变更在年检期间一并受理,申请人需提供注册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和与原单位解聘证明材料。
  五、年检时间
  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初审,2月28日前将初审结果、各机构年检材料、信用档案备案文件及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变更材料报我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逾期不予办理。
附件:1、房地产估价机构年检汇总表省建设厅邮箱:用户名jst-fcc密码:8922797
  2、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变更申请表省建设厅邮箱:用户名jst-fcc密码:8922797 二○○五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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