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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学会关于申报2007年度全国学会组织建设基础工程项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30 生效日期: 2007-03-30
发布部门: 中国科协学会
发布文号: 科协学发[2007]50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加强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组织建设基础工作,支持学会按照以人为本,民主办会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以会员为主体的组织体制,健全民主治理结构,增强为会员服务的能力,促进学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拟于2007年内启动全国学会组织建设基础工程,支持学会开展组织建设方面的基础性工作。
  一、项目支持范围
  该项目设A、B两个项目类型。A类项目支持学会召开的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B类项目支持学会会员服务平台建设方面的基础工作。详见附件《2007年度全国学会组织建设基础工程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附件1)。
  二、申报受理时间
  自2007年4月30日至5月15日止。
  三、申报条件和总体要求
  (一)中国科协业务主管的全国学会有资格申报;
  (二)申报内容符合本项目支持方向,绩效目标明确,计划可行,研究论证充分,经费开支符合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向和范围;
  (三)申报项目应在2007年内实施完成;
  (四)申报单位有适量自筹经费和配套经费;
  (五)每个学会最多只能申报A、B类项目各一项;
  (六)申报材料及时、规范。不在受理期内申报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四、申报办法
  申报单位需根据本通知和《项目指南》(附件1),认真撰写《项目申请表》(附件2),并在规定申报受理时间内,将签字盖章的《项目申请表》(申报B类项目的学会还须同时填报《会员工作情况调查表》,附件3)纸质文件一式三份送至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学会服务工作处,同时必须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项目申请表》电子文本,勿报磁盘。
  五、项目管理
  本项目采取自愿申请、全程监督、择优支持、追踪问效的管理机制,由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进行管理,并对获准项目提供经费支持。项目完成30日内,有关学会应按照《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项目管理办法》向学会学术部学会管理处提交《项目总结报告》、项目经费决算和体现项目成果的有关材料。对于未按要求完成项目或无故不上报总结材料的学会,将被取消下一年度项目申请资格。
  《项目申请表》、《会员工作情况调查表》可由中国科协网站www.cast.org.cn学会学术栏目下载。
  全国学会组织建设基础工程项目办公室暂设在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学会服务工作处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电话:010-62103395 62124919
  电子邮件:sunxinping@cast.org.cn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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