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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三座研究堆定期安全审查大纲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2-28 生效日期: 2007-02-28
发布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布文号: 国核安函[2007]15号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你院《关于高通量工程试验堆临界装置、岷江试验堆和中国脉冲堆定期安全审查大纲的申请》(院安发〔2007〕18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审查了你院提交的《高通量工程试验堆临界装置定期安全审查大纲》、《岷江试验堆定期安全审查大纲》和《中国脉冲堆定期安全审查大纲》,认为三个大纲基本符合研究堆法规、导则及《关于开展部分研究堆定期安全审查的通知》(国核安函〔2006〕23号)的要求,是可以接受的。
  你院在对三座研究堆实施定期安全审查的过程中,应按如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必须按照批准的大纲对重点审查要素实施审查。
  二、对于国核安函〔2006〕23号文提出的、但未作为重点审查的要素,应结合三座研究堆的特点及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列入定期安全审查报告。
  三、为按计划完成上述三座研究堆的定期安全审查工作,你院应于2007年6月30日前提交三座研究堆的定期安全审查报告。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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