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秦山第三核电厂1号机组部分液压阻尼器改造申请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2-26 生效日期: 2007-02-26
发布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布文号: 国核安发[2007]29号

秦山第三核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秦山第三核电厂1号机组部分液压阻尼器改造的请示》(秦三核安发〔2007〕35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HAF103)及《核动力厂换料、修改和事故停堆管理》(HAF103/01)的规定,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修改说明材料进行了审评。鉴于我局已审查并批复了2号机组202大修部分液压阻尼器改造申请,且1、2号机组此项变更改造的技术方案相同,我局认为秦山第三核电厂针对1号机组部分液压阻尼器(主热传输净化系统和蒸发器排污系统共计22个液压阻尼器)进行改造的技术方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实施此项技术变更,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将原设计单位分析计算时使用的模型与1号机组管道布置竣工图进行比对,详细查找1号机组实际竣工图与计算模型之间的差异,以确定2号机组此项变更已使用的模型能够完全适用于1号机组;
  二、在103大修前,对1号机组所有将实施该项变更的阻尼器进行全面检查,并与2号机组相应阻尼器在202大修前的情况进行对比,给出评估报告;
  三、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制定的专项安全工作计划做好人员的辐射防护工作;
  四、对于新增刚性支撑,严格按照经过审核的施工计划和质量计划进行施工,充分考虑新增刚性支撑冷态安装、热态运行的特点,确保刚性支撑的间隙能够满足设计要求,保证设备的设计功能;
  五、在实施本项变更时,请通知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的人员在现场对阻尼器的检查和刚性支撑的安装进行监督和见证。
  此外,你公司应按照“103大修阻尼器变更申请的情况说明”中的承诺,在一切可能的情况下,对2号机组阻尼器变更改造的效果进行检查,以验证此项变更的有效性。如果检查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机组的运行安全。
二○○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3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