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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春节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2-01 生效日期: 2007-02-01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随着春节临近,市场购销活跃,商品品种丰富,节日气氛浓厚。但是,市场运行中也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粮、油、肉、禽、蛋等重要商品价格仍然处于高位,部分地区依然存在蔬菜水果卖难问题。另外,近期个别地区出现注水肉、病死猪等恶性事件,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隐患依然存在,直接影响节日市场稳定。为进一步做好春节市场供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大调控力度,完善应急预案
  分析市场供求形势和节日市场特点,针对影响市场稳定的突出问题,立即采取必要的调控措施。深入大型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流通企业了解情况,帮助解决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企业积极准备节日商品。抓住供求矛盾突出的商品,加强与产地的联系和衔接,尽快建立供货渠道。加强储备商品管理,做好应急投放准备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节日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研究制订周密、可行的应急处置措施。
  二、加强质量管理,净化流通秩序
  严把市场准入关,杜绝不合格商品上市流通。重点加强对禽、蛋、蔬菜、水果、水产品、熟食制品等食品的检验检测,对不合格食品实行严格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等制度。清仓查库,对于保质期、进货渠道、加工卫生环境等不符合要求的商品,要立即采取清理、销毁等措施。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严肃查处生产、销售病害肉、注水肉、假酒、毒酒及改换过期食品包装标签等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商业企业虚假打折等不规范促销行为,切实消除大型促销活动中可能导致人身伤亡等问题的不安全因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密切监测市场,发挥信息引导作用
  重点监测粮食、食用油、猪肉、蛋品、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做好市场供求和价格预测,增强对市场走势和异常波动的预见性,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引导节日消费。商务部将于2月13日至24日启动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信息日报制度,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也要认真做好春节黄金周期间的市场供求、消费品价格、热销商品、零售和餐饮企业销售情况等方面的分析,并于2月24日11点前将市场运行分析材料报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
  四、开展市场检查,清除事故隐患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节日市场供应工作的检查力度,于2月5-17日集中开展一次市场检查活动。成立若干个检查组深入到城市和农村市场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批发市场、零售场所、商品仓库、屠宰企业、餐饮企业的商品货源和质量情况,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节日市场供应应急措施和食品安全工作。
  五、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
  做好春节市场供应工作是商务部门的重要职责,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一定要提高对节日市场供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加强领导、配备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商务部将于近期派出督查组,到部分地区督促检查工作。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将本地市场供应和开展市场检查情况及时报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
  联系人:孙春阳,电话:85226927,85226378(传真)
特此通知

商务部
二00七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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