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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市国土资源局加挂市人民政府征地管理办公室牌子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23 生效日期: 2003-04-23
发布部门: 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岳政办函[2003]44号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准予我局加挂“岳阳市人民政府征地管理办公室”牌子并授予有关职能的请示》(岳国土资报[2003]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加挂“岳阳市人民政府征地管理办公室”牌子。办公室主任由你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主管征地拆迁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工作人员由你局建设用地科、政策法规科和征地拆迁中心负责人组成。征地管理办公室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⑴、拟订和实施征用土地、农用地转用等方案;
  ⑵、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发布征用土地公告;
  ⑶、协调征地补偿、安置争议;
  ⑷、处理与征用土地有关的其他事务。
  此复。   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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