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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事厅、共青团吉林省委、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教育厅关于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基层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09 生效日期: 2003-09-09
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事厅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教育厅共青团吉林省委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吉人联字[2003]46号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延边州团委、编办、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人才兴业战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为基层单位培养一批优秀团干部和青年干部,根据《关于选拔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工作通知》(国人部发[2003]6号)精神,我省决定从今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拔15名优秀毕业生,到享受国家西部开发政策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以下简称延边州)所属乡镇从事共青团及其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选拔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延边州基层单位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磨练,健康成长,建功立业,为民族地区的繁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
  二、选拔的资格条件
  (一)凡参加今年我省部分市州及县乡机关招录公务员和工作人员考试的,且笔试成绩在及格线(总分180分,行政职业能力60分)以上的2003年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有志投身延边州建设、热爱共青团工作和基层工作、身体健康的,均可志愿报名。
  (二)中共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选拔的组织实施
  (一)报名办法
  报名的组织工作由各市州人事局负责,报名地点设在各市州、县(市、区)人事局。
  报名时间:9月28日9:00时——16时。
  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人事局将报名情况报市州人事局统一汇总后,于9月30日报省人事厅录用与职位处。
  (二)面试办法
  省人事厅对报名情况汇总后,在报名人员中,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招录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45名面试人选。如出现第45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总分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再相同者,以《申论》成绩高者优先,若各科成绩都相同者,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定于10月13日,面试方法另行通知。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30%、本次面试成绩按照70%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如果出现报名者参加两次面试(即参加本次面试,又参加县乡机关招考面试),且均被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的情况时,可由考生从两个职位中选择其一,空缺的职位可在面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考核与录用
  体检、考核由省人事厅负责。体检、考核人选在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人选资格,并从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由省人事厅办理录用公务员手续后,移交给延边州人事局。
  (四)岗前培训
  延边州人事局要会同团州委认真组织好这批毕业生的岗前培训工作,培训时间为两周。培训结束后,由延边州负责分配。
  四、选拔后的管理和使用
  被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即为延边州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所需行政编制由当地解决。
  毕业生到乡镇工作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享受当地行政机关同类人员的有关福利待遇。
  延边州各级组织、人事、共青团、编制、教育部门要统一思想,从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抓好此项工作。要把选拔和培养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
  延边州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关心这批青年干部的成长,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鼓励他们长期投身于乡镇共青团和农村工作。接收高校毕业生单位的党团组织,要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为他们创造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切实负起培养和锻炼责任。对其中的优秀人才,要注意锻炼培养,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拔到各级共青团工作岗位或其他工作岗位。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事厅、共青团吉林省委、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教育厅
二OO三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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