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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中英联合音乐剧制作(北京)有限公司设立为合资演出经纪机构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9-26 生效日期: 2007-09-26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7]1932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市[2007]870号请示收悉。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39号)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中英联合音乐剧制作(北京)有限公司设立为合资经营演出经纪机构,注册资金1150万元人民币,其中北京中演四海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占投资比例51%,英国卡麦隆·麦金托什(中国)有限公司占投资比例49%。
     请该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注册手续。并于3个月内持工商营业执照、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到我部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此复。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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