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保监财会[2006]1041号
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资本保证金转存的申请》(中航三星〔2006〕6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将原存放于招商银行的资本保证金存款人民币4000万元转存至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请你公司在该笔款项存妥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和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
此复
二○○六年十月十日
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资本保证金转存的申请》(中航三星〔2006〕6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将原存放于招商银行的资本保证金存款人民币4000万元转存至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请你公司在该笔款项存妥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和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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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