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07]40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无锡星辰传媒有限公司邀请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曹格、黄品冠,于2007年12月3日到无锡参加“欢乐中国行至魅力无锡”演出活动。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做好整个演出活动的审批、监管工作。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