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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等3人到江苏无锡演出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1-30 生效日期: 2007-11-30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7]2336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07]40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无锡星辰传媒有限公司邀请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曹格、黄品冠,于2007年12月3日到无锡参加“欢乐中国行至魅力无锡”演出活动。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做好整个演出活动的审批、监管工作。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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