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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政府国有资本营运决策会议部分组成人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10 生效日期: 2003-04-10
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吉政发[2003]1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省政府党组研究并报请省委审定同意,对省政府国有资本营运决策会议部分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副省长矫正中任省政府工业交通商贸建筑产业国有资本营运决策会议主任、省政府外经外贸产业国有资本营运决策会议主任;
  省政府副秘书长王葆光任省政府工业交通商贸建筑产业国有资本营运决策会议副主任、省政府外经外贸产业国有资本营运决策会议副主任;
  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军任省政府文化教育产业国有资本营运决策会议副主任;
  省建设厅厅长柳青任省政府工业交通商贸建筑产业国有资本营运决策会议成员;
  省外经贸厅厅长张大松任省政府外经外贸产业国有资本营运决策会议成员;
  省经贸委副主任姜有为任省政府金融投资产业国有资本营运决策会议成员;
  王儒林同志不再担任省政府外经外贸产业国有资本营运决策会议主任;
  李介车同志不再担任省政府工业交通商贸建筑产业国有资本营运决策会议主任;
  王富远同志不再担任省政府文化教育产业国有资本营运决策会议副主任;
  骆德春同志不再担任省政府外经外贸产业国有资本营运决策会议副主任;
  周化辰同志不再担任省政府工业交通商贸建筑产业国有资本营运决策会议副主任;
  朱廷士同志不再担任省政府工业交通商贸建筑产业国有资本营运决策会议成员;
  张大松同志不再担任省政府金融投资产业国有资本营运决策会议成员;
  决策会议成员均为兼职。

  吉林省人民政府

二○○三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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