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7]132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索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俄罗斯圣彼得堡艾夫曼芭蕾舞团一行55人,于2008年4月22日至5月8日来华到北京等地演出芭蕾舞《红色吉塞尔》。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及其他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