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湖南信息专修学院2001级招生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6-13 生效日期: 2001-06-13
发布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湘价服[2001]133号

湖南信息专修学院:
  你院“关于调整我院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规定,考虑到你院办学以来的实际,经研究,现就你院2001级起招生的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杂费:计算机专业每生每年3400元,非计算机专业每生每年2800元。

  二、住宿费仍按每生每年500元收取。

  三、书籍课本费按实收取。

  四、你院接此批复后,应到我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手续,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票据,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检查监督。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1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