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了切实实行入市、入店经营,维护城区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和市容整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市城区(含武陵区、鼎城区武陵镇、德山开发区,下同)板车、人力三轮车(含手推车)交通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2001年4月23日起,江北城区沅安路、人民路、建设路、育才路、洞庭大道、滨湖路、红旗路、引桥东、西路、体育路、青年路、丹阳南路、朗州路、武陵大道、朝阳路、皂果路、龙港路、柳叶路;武陵镇玉霞路、鼎城路、临沅路;德山桃林路、樟桥路、德山路每天7:00—19:00禁止板车、人力三轮车通行。
二、禁止利用板车和人车三轮车(含手推车)在市城区占道从事商业经营。
三、凡违反上述公告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常德市公安局 常德市交通局
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常德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