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省政府决策智力支撑体系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8-22 生效日期: 2001-08-22
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吉政发[2001]22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更好地贯彻“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施政方针,推进省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进程,现提出调整完善省政府决策智力支撑体系的意见。 一、基本情况   (一)目前,全省以“省”命名的决策咨询机构情况如下:1.吉委(1994)11号文件批准成立吉林省科技专家咨询委员会,有专家委员30余人,主要任务是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科技性的咨询论证工作。2.吉政干任(1996)2号和吉政函(1998)25号,两次批准省政府立法咨询委员会聘任法学界、行政学界专家学者30人,主要负责省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立法类咨询论证。3.吉政函(1998)64号文件批准成立省政府决策专家咨询组,有专家40余人,主要任务是围绕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对重大经济社会问题提出咨询建议等。4.1999年省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决定设立省政府法律顾问团,首批聘任法律顾问15人,主要任务是为省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参与省政府涉法问题处理等。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社会科学院是省政府直属的事业性智力职能机构。省政府参事室是省政府统战性和咨询性结合的工作机构。
  (二)这些咨询机构成立以来,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做了大量的咨询服务工作,为科学决策做出了贡献。但从运行情况看,这些咨询机构的整体功能还不强,智力资源配置还不尽合理,还没有形成一个运转协调、具有显著效能的省政府决策智力支撑体系。一是人员交叉、工作重叠。由于都属于决策咨询,没有一个明确的职能侧重,因此往往在工作上出现重叠;人员大都是从省内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产生,存在着一个人在几个咨询机构任职的问题。此外,人员年龄、知识结构等方面也存在需要进一步优化的问题。二是任务不均衡,运行不规范。有的决策咨询机构任务量较大,与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比较紧;有的结合不紧,作用发挥不够。另外各机构咨询任务的下达、研究、上报、反馈等机制、渠道尚不统一,也不规范,运行方式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职责范围需要进一步明确。虽然以“省”冠名,但有的机构属于部门管理,服务仅限于部门工作,职责范围与功能划分不够规范,需要进一步明确。
二、调整完善省政府智力支撑体系的总体考虑   为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推进和实现跨越式发展,鉴于目前我省决策咨询机构现状,需要进一步加强省政府智力支撑体系建设。省政府智力支撑体系应是一个整体功能完善、效能效果突出、为省政府决策和重要工作等方面提供强有力智力支撑的咨询系统;是提高领导决策能力、调整决策知识结构、弥补决策信息偏差的省政府“外脑”。这个体系应由省内外、政府内外、宏观微观等多方面智力力量所构成,涵盖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科技、法律、行政等与政府工作密切联系的多种门类和学科。(调整后的省政府智力支撑体系构成拟如附图)
  如图所示,调整后的省政府决策智力支撑体系由省政府内部和外部两个咨询系统构成。内部系统由两个部分、七个机构共同组成。即,属于省政府直属机构的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社会科学院和省政府参事室。属于省政府新调整组建的机构有,省政府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咨询委员会、科学技术与工程咨询委员会、省政府法律顾问团和省政府立法咨询委员会。这四个机构分别在省政府决策专家咨询组、省科技专家咨询委员会、省政府法律顾问团和省政府立法咨询委员会基础上,调整补充社会学专家、生态环保方面专家、工程类专家以及精通行政立法与法规方面的专家顾问组成。由省政府分别委托发展研究中心、科协、司法厅和法制办负责组织联系工作,直接为省政府提供咨询服务。
  外部系统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在省的国家科研机构、省属科研机构和省内各大学、各学术团体等;另一部分是已经同省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的省外科研机构和大学。这些机构按照合作协议的具体要求,为省政府提供专项或专题性的咨询服务。
三、省政府决策智力支撑体系的宗旨和职责   省政府决策智力支撑体系的宗旨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按照“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政府施政方针,为省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问题和具体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咨询服务。为保证其咨询服务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省政府决策智力支撑体系的性质是非官方的,不具有行政职能,也不受任何行政干预;其人员结构是专家型的,主要由全国、全省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较深造诣、较高学术成就和较强创新实践能力的专家、学者及实际工作者组成;工作职责主要是受省政府委托,对省政府负责,开展有关咨询论证工作。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社会科学院和省政府参事室保持职能不变,仍按现行的管理方式运行。
  新调整组建的四个机构职责是:
  省政府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咨询委员会 受省政府委托,围绕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对省政府交办的有关全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规划、计划、政策、决策、措施、方案以及重大事项等,提出咨询、建议和可行性论证。该机构划分五个组,包括经济组、环保组、科教文化事业组、社会发展组和特约顾问组。其中,社会发展组主要在社会稳定、收入分配等社会发展问题上提供咨询建议;特约顾问组由在国际国内获得较高声誉的学者、专家和社会活动家构成。该咨询委员会在原决策专家咨询组的基础上,吸纳社会发展、生态环保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由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组织联系工作。
  省科学技术与工程咨询委员会 受省政府委托,围绕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对重大科学技术发展、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技术可行性、以及其他有关科技发展的重大事项或问题进行科技咨询、科学论证和科学评价,提出咨询报告和意见。该机构拟分设科学技术和工程技术两个组,在省科技专家咨询委员会基础上,吸收工程技术类专家,由省科协负责组织联络。
  省政府法律顾问团 受省政府委托,为省政府工作的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咨询;为省政府重大涉外投资、经济纠纷、热点问题处理等提供实体和程序方面的法律服务。该机构以省政府法律顾问团为基础,适当调整人选,并将行政法规和立法方面的专家、顾问调整到省政府立法咨询委员会,由省司法厅组织联系。
  省政府立法咨询委员会 主要是受省政府委托,参与省政府制度、规章、重大政策、地方性法规草案的法律咨询和论证工作,侧重行政法规涉法问题和立法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该机构在原省政府立法咨询委员会基础上,补充加强精通行政法规和立法方面的专家,由省政府法制办负责组织联络工作。
  省政府外部的咨询机构,按照合作协议规定,为省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举措、重大事项提供有偿或无偿的专题、专项咨询服务。其中,签订“省院”协议的由省科技厅负责组织联系,签订“省校”协议的由省经贸委组织联络。学术团体暂由办公厅联系。
四、关于智力支撑体系的组成形式与人员选聘   考虑省政府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咨询委员会、科学技术与工程咨询委员会涉及学科领域较宽、对专家的理论学术和实践能力的要求较高的实际情况,拟决定分学科、分大类地确定各专业组的召集人,主要选聘一批组织能力强、学术造诣深的学科带头人担任。这样既可以以学科带头人为牵头人,借用一批学术力量,进一步提高决策咨询的效果和质量;也更有利于咨询任务的组织落实和完成。初步确定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咨询委员会的经济组、环境组、社会事业组、社会学组,科学技术与工程咨询委员会的科学技术组、工程技术组,每组各设2?3名召集人。省政府法律顾问团、省政府立法咨询委员会各设两名首席专家,分别负责组织重大咨询论证和日常工作。首席专家、召集人和专家成员,经各咨询机构组织管理部门确定后报省政府批准。
  为形成结构合理、务实高效的省政府决策智力支撑人才队伍,对各机构人员选聘和现有人员调整作以下要求:一是各机构必须保证人员精干、优势互补,突出高层次、高水平。原则上各机构组成人员不能重叠;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政府公务员和政府直属事业机构负责人一般不参加咨询机构,但视咨询任务需要可特聘参与咨询工作。二是围绕各机构的职责要求,选聘专业特长与咨询任务紧密结合的专家和学者进入咨询机构,突出选拔专业对口的领域权威和有实践能力的专家。三是要立足省内,又不局限于省内,既考虑权威声望,更注重实际工作能力,将确有咨询能力、能够发挥作用的人才选进省政府智力支撑体系。重点选聘一批在各领域前沿的著名专家、学者参加到咨询队伍中。四是要特别强调被选聘对象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侧重选聘复合型专家、学者进入咨询机构。五是选聘一批在国际国内有突出影响的、年富力强的著名专家、学者和社会活动家作为省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咨询委员会的特约顾问,一方面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帮助,同时也可向全国甚至国际上宣传吉林,扩大吉林的影响。六是为更有利于法律顾问团职能的发挥,拟聘任一批省政府雇员性的专业律师作为省政府的公务律师,同时合理减少现有法律顾问团人员数量。公务律师负责省政府的一般性诉讼事务和法律调查等事务性工作。
五、关于智力支撑体系的组织领导、工作方式和程序   (一)省政府办公厅全面负责各智力支撑体系的领导管理工作,总体安排省政府各项咨询工作的综合协调和传达落实。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科协、司法厅、法制办、科技厅、经贸委具体负责相应咨询机构的组织联络工作。
  (二)省政府各部门向省政府正式提交有关重大决策、政策、措施的报告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省政府办公厅安排咨询论证工作。这是政府决策的必要程序。省委所属各部门也可借用省政府智力支撑体系力量,为重大决策等提供帮助。省政府各部门原则上不再设立决策咨询类组织,可利用省政府各咨询组织为本部门工作提供服务。
  (三)各决策咨询机构分别设立秘书处或办公室,具体负责决策咨询任务的组织协调和日常服务。为了明确省政府咨询专家和法律顾问的身份,同时也便于专家、顾问工作,省政府向受聘人员颁发聘书和聘任证。聘任证作为省政府专家、顾问的身份凭证,可到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或单位了解情况、数据和资料,有关各级政府及部门或单位有义务予以提供方便。
  (四)各项具体咨询论证任务将通过《省政府咨询任务通知单》形式统一下达。省政府办公厅将《通知单》提交各咨询机构办公室或秘书处,由其与召集人或首席顾问安排。
  (五)咨询任务按规定时限完成后,应提交《咨询报告》。《报告》一式5份(交办咨询任务的省政府领导1份、办公厅分管领导1份、承办部门1份、办公厅综合一处1份、存档1份)报省政府办公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情况、领导批示情况,承办部门要及时向办公厅反馈,由办公厅向各咨询机构联络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六)省政府每年召开1?2次专家、顾问座谈会,直接听取各咨询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座谈会由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科协、司法厅、法制办、科技厅、经贸委共同组织。
六、关于对咨询专家、顾问的补助问题   (一)原省政府决策专家咨询组使用的省长基金,今年继续由省政府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咨询委员会使用。科学技术与工程咨询委员会、法律顾问团的经费,今年也暂在省长基金中划拨。从明年开始,各咨询机构经费将统一列入财政预算解决。
  (二)初步研究,拟比照省政府经济顾问标准,对省政府咨询专家、顾问每人每月补贴300元,从各咨询机构的经费中支出。
  (三)对咨询专家、顾问的重要咨询活动,根据承担咨询任务情况,给予适当的经费补贴。
  
附:省政府智力支撑体系构成示意图                                二○○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8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