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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民航客车接送乘机旅客票价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7-24 生效日期: 2000-08-01
发布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2000]湘价重字第228号

民航湖南省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调整接送乘机旅客车票价的函》(民航湘局办函(2000)45号)收悉。鉴于你局旅客服务总公司汽车运输分公司今年以来在客运附加费、车辆通行费、燃料费用等方面增支较大,致使运输成本大幅上升,为有利维持正常营运,经研究,同意适当提高黄花机场至长沙市内接送乘机旅客的民航班车票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档空调客车票价由现行每人次13元调整为15元。

  二、调整后的民航班车旅客票价已包含客运附加费、车辆通行费等费用,票价外不得再向旅客收取其他费用。

  三、为不影响其他公路运输市场,保障乘机旅客和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的安全正点,机场至市区接送旅客的民航专线班车,不得中途载客参与社会营运。

  四、本通知自2000年8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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