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冀建质〔2004〕157号
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2004年一季度,全省共发生建设工程安全事故6起,死亡6人,其中石家庄发生4起死亡4人,唐山发生1起死亡1人,承德发生1起死亡1人。为认真汲取教训,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大伤亡事故的频繁发生,现将这6起重大伤亡事故通报如下:
一、2004年2月18日下午4点左右,在河北东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谈固村民18号住宅楼工地,一工人在整理没有封闭严的水平兜网时,不慎从5层坠落至地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2004年2月20日,河北省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远东小区10号高层住宅楼工地,从14层卸料平台向地面吊运钢管时,因钢丝绳捆绑不牢,一根2米长钢管自刚起吊的成捆钢管中滑落(高度50米),将另一施工现场的一名临时工后脑击中,当场死亡。
三、2004年2月26日下午1点10分左右,唐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筑构件厂,在龙门吊装运构件时,一名工人被龙门吊减速器挤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四、2004年3月13日21点45分,在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鹿泉东方鼎鑫水泥有限公司工地,机械工李朝龙清洗运转中的搅拌站强制式搅拌机时,掉入搅拌筒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五、2004年3月15日15点30分,由中国建筑一局第六公司总承包,石家庄市鹏源防腐保温有限公司专项分包的河北通信公司府阳公寓1号住宅楼工地,在11层卸料平台向物料提升机吊篮装料桶时,吊盘倾斜,一工人摔至11层平台后坠落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六、2004年3月26日7点50分,在承德华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承德市安业开发金三角花园楼工地,一工人在六层提灰桶时,吊钩被拉直,失去平衡,随灰桶一起坠落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以上6起事故中3起为机具伤害,3起为高空坠落。主要是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不落实,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整改,职工安全意识差,违章操作现象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制止。
当前,施工高峰已至,各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对职工,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要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针对高处坠落、机具伤害、坍塌、塔机安拆和使用、触电等多发性伤亡事故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检查和查处力度,有效遏制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四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