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2000]湘价消字第61号
各市、州物价局、财办(委),有关餐饮企业:
根据国家计委、国内贸易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计价格(1995)1818号《关于印发(餐饮、修理业价格行为规则)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1995)第52号令《湖南省制止牟取暴利办法》的规定,以及省特级餐饮企业评定标准,经有关市、州物价局、财办(委)初评和省物价局、省财办复评,现将第十批特级餐饮企业公布如下:
特一级:省直:
六福鱼翅酒家
白鲨鱼翅海鲜酒楼
长沙市:湖南佳程酒店
长沙市潮州菜馆饮食有限公司
九龙实业有限公司王子大酒店
新鹿回头大酒楼
常德市:芙蓉大酒店
洞庭明珠大酒店
特二级:长沙市:新怡园酒楼
常德市:毛家饭店
同时决定对已停业的常德市万琦大酒店、宏达宾馆、麟源大酒店,取消其原特二级餐饮企业等级。对因企业硬件、软件条件发生变化,已达不到湖南省特级餐饮企业等级标准的常德市临江楼美食城由原特二级降为一级。以上有关餐饮企业的等级牌、证,由常德市物价局收回,降级的换发新的等级牌、证,并按新等级核定其价格和收费标准。
希望上述企业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及年检审制度,公布服务项目价格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物价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商业信誉,为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