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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兽用药“炎克星”注射液销售价格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5-16 生效日期: 2001-05-16
发布部门: 吉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吉省价农函[2001]2号
吉林省长白鹿业股份有限公司兽药厂:
  你厂《关于兽用药炎克星注射液正式价格的申请》收悉。兽用药“炎克星”是省农牧大学军事兽医研究所研究的新产品,试销期已结束。根据生产企业成本和市场销售情况,制定销售价格如下:
  兽用药“炎克星”每支出厂价格为0.75元,每支批发价格为0.87元,每支零售价格为1.00元。
  以上价格为中准价格,生产企业可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在中准价格的基础上,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5%的浮动内确定具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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