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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黄花机场旅客行李寄存收费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12-30 生效日期: 2000-01-10
发布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1999]湘价重字第325号
民航湖南省局:
  你局民航湘局(1999)4号《关于调整黄花国际机场小件寄存收费的请示》收悉。签于黄花机场对候机楼进行全面装修改造后,单独设置了旅客行李寄存房间,成本费用和人员工资相应增加。为有利于机场行李寄存业务的正常开展,经研究,同意适当调整黄花机场旅客行李寄存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寄存收费标准:小件行李即每件重量小于5kg或体积小于20×40×55cm的,每天每件5元;超大超重行李即每件重量大于50kg或体积大于40×60×100cm的,每天每件10元;介于以上两条之间的行李,每天每件8元。
  二、旅客行李寄存要明码标价,收费应使用经税务部门监制的票据,并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三、本通知自2000年元月1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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