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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山市物价局关于清东陵文物精华展门票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7-16 生效日期: 2003-07-20
发布部门: 河北省唐山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唐价经费字[2003]32号

  遵化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清东陵“文物精华展”票价的请示收悉。经请示省物价局同意,批复如下:
  一、清东陵“文物精华展”门票价格为每张5元。凡购买联票的游客参观“文物精华展”,不再单独购票。

  二、以上自2003年7月2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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