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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24 生效日期: 2005-03-24
发布部门: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中共徐州市委
发布文号: 徐委发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按照'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反哺农业、回报农民'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政策意见》(苏发(2005)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一)加强耕地保护,提高耕地质量。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并全部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坚持集约用地、节约用地,引导和鼓励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工业项目向工业园区集中、农村居民向社区集中,稳步推进农村'三集中'建设。实施新一轮'沃土工程',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增加土壤有机质,发展保护性耕作,提高耕地质量,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立全市耕地质量动态监测系统,开展区域性土壤普查。在推进面上规模开发的同时,从市级土地出让金中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黄河故道、丘陵山区、采煤塌陷地等后备资源的开发。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妥善处理承包与流转纠纷,全面建立承包纠纷仲裁制度。
  (二)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田抗灾能力。强化人水和谐理念,统筹水安全、水供给和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快重点工程建设,突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针对'两工'取消后的新形势,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采取政府出资、引进民资、盘活国资、企业融资、个人捐资等多种途径,增加对水利建设的投入。在收足用好防洪保安资金、水利建设基金、水费、水资源费的基础上,加大财政对水利建设的投入,重点保障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要把农村水利建设作为投入重点。农业综合开发和世行贷款灌溉农业项目资金不低于70%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村内的农田水利建设主要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解决。'一事一议'原则上不得跨村使用,对于确需跨村的农村水利工程,由县镇政府组织受益镇村,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采用借工、换工或有偿用工等办法,在'一事一议'筹劳限额内统一安排用工。市县财政从预算内新增财政收入中安排一部分经费,设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专项资金。鼓励单位和个人采用独资、合资、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合力兴办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加快山区水源工程、河道清淤和中小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对农民购买喷灌机等节水设备进行补助试点。
  (三)强化农业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步伐。进一步加强镇级公益性农业推广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和农经管理服务中心的人员工资由县级财政统一发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到位,确保业务正常开展。加强对竞聘上岗农技农经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科技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政策放活、资产盘活、经营搞活'的要求,积极组织落聘农技农经人员,大力开展经营性服务。市财政继续安排100万元,各县(市)区财政也要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落聘农技农经人员开展为农服务小额贷款贴息。加大良种良法的推广力度,继续实施农业品种、技术、知识更新'三项工程',启动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达到技术人员到户、科技成果到田、技术要领到人。在积极争取上级项目经费的同时,市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用于农业主导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和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充分发挥农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涉农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在培育主导产业和农业科技推广中的作用。
  (四)切实抓好无公害基地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带动、农民实施'的原则,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检验监测体系、品牌审定认可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组织实施体系。进一步扩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规模,切实抓好33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积极组织农产品商标注册和品牌申报审定认可,鼓励申报农副产品原产地保护,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对农业开发项目区内农产品品牌申报的检测费用,开发资金应给予一定补贴。对获得省级以上名牌产品(农副产品)和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单位给予以奖代补。今年继续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补助经费,用于品牌审定认可、市场例行监测和农业标准修订等方面的以奖代补。各县(市)区也要配套进行奖励补助。
  (五)加强市场体系建设,提高优势农产品外向化水平。进一步抓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建设,加快发展现代物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和流通方式,推进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加快建设以冷藏和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农产品冷链系统。完善和提升粮食批发市场功能,积极筹建徐州粮食物流中心。注重发挥供销社在农产品流通和生产资料供应方面的作用,支持供销社利用原有的设施和场所,发展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鼓励大型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政策,为农产品运销创造便利条件。加大对农产品出口生产基地和出口型龙头企业建设的扶持力度,鼓励发展各类外向型行业和商品协会,加强优势农产品的对外宣传和推介展销。引导涉农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当年农副产品出口额超过上年实绩的涉农企业,每增加100万美元奖励3万元,奖金由同级财政安排。

  二、努力构建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六)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切实保障粮食安全。按照'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积极培育产业优势、尽快形成竞争优势'的要求,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培育壮大优质稻米、设施蔬菜、奶牛、波杂山羊、果品等12个优势农产品产业化,加快推进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畜牧业,大力推进规模养殖小区建设,今年全市新增50个。积极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优化布局,改善品质,提高单产,市县财政要尽力增加补贴资金,进一步完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粮食产量保持在60亿斤以上。突出抓好水稻生产,全市种植面积稳定在250万亩。市级继续安排2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用于促进水稻面积落实。加大优质专用新品种的推广力度,全市优质水稻比重达到70%以上,优质专用小麦比重稳定在60%以上。提高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加快推进以水稻为重点的主要农作物机械化。
  (七)进一步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围绕促进农业产业优化升级,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初级农产品资源转化升值。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水平。市财政继续安排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的贷款贴息,对省安排我市龙头企业的专项资金,市财政按1∶1配套。加快推广'公司+合作经济组织+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提高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鼓励农民以入股、租赁和联营等方式流转土地。认真贯彻落实苏办发(2005)2号文件精神,大力开展'四有'(有组织制度、有合作手段、有一定规模、有明显效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建活动。今年市财政安排4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对全市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为农户承贷承还、提供贷款担保等有效办法。稳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明晰量化村级集体资产,提高资产性和经营性收入对农民收入的贡献份额。
  (八)重视抓好农村劳务输出,创造公平就业环境。坚定不移地完成'百万徐农走天下'目标,确保今年全市新增农村劳务输出10万人,其中经培训后有组织输出6万人。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劳务输出的扶持力度,市县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输出劳动力的专业技能培训补助。合理配置农村教育资源,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星火科技'培训工程,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和用工单位开展定向培训、订单培训、跨区培训和储备性培训。引导和扶持企事业单位、个人开办民营中介服务机构,对信誉好、培训质量高、培训输出量大的民营中介服务机构给予奖励。建立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援助制度,严厉查处拖欠克扣工资行为。
  (九)加快发展农村民营经济,提高县域经济综合实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放宽非公有制市场准入条件,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农民自主创业。各级财政都要安排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今年市级安排350万元,主要用于民营企业的贷款贴息。要在全市农村大力弘扬艰苦创业、自主创业和全民创业,鼓励和引导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形成家业殷实、企业兴旺、事业发达的生动局面。
  (十)提高扶贫开发效率,促进区域共同发展。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创新扶贫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努力帮助贫困镇村和贫困农户发展生产经营,增加收入。扶贫工作要突出重点,今年市级主要对睢宁、丰县、新沂三县(市)带有区域性贫困的魏集、岚山、姚集、顺河、棋盘5个镇给予重点帮扶。进一步落实市直部门帮扶责任,加大对50个重点村的扶持力度。市财政继续安排专项扶贫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镇村贫困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支持科技扶贫示范项目。

  三、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方略
  (十一)继续抓好农村五件实事,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深化农村税费改革,从今年起,全面免征农业税。加大对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落实和督查力度,杜绝涉农负担严重事件和恶性事件的发生。全市新建改建乡村公路1600公里以上,行政村通标准等级公路率达到90%;继续实施农村客运班车通达工程,所有通等级公路的行政村全部通客运班车。全市新增农村改水受益人口25.5万人,农村饮用卫生水覆盖面提高到85%以上。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达到80%以上。继续做好农村草危房改造扫尾工作,年内完成纯草房、高危房改造1万户。加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从今年起,推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年内达到8万人。全面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着力改善农村五保老人的生活质量,年内新建和扩建敬老院28所,实现全市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35%。进一步加大农村义务教育和农村文化事业的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积极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重点加大镇级机构改革力度,切实做到减人、减事、减支。
  (十二)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科学编制镇村建设规划。加快实施'绿色生态徐州'建设工程,设立市级林业建设专项资金。突出山区造林、农田林网更新改造、生态防护林建设和小城镇绿化四大重点,今年要把山区造林作为重中之重。全面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市财政对市区生态公益林按每亩8元、其余生态公益林按每亩2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县级财政也要设立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在全市农村开展以'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创建卫生示范户、文明示范村、生态示范镇'为主题的'三清三创'活动,今年在各县(市)、贾汪区选择经济基础较好、交通便利的10个镇、100个村、10000个农户先行开展试点。市财政今年安排5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试点。加大农村河道清淤整治力度,改善农村水环境。探索运用市场化手段,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河道清淤整治,实现'以河养河'。加快农村'围村林'改造,积极推广秸杆综合利用,切实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抓紧制定城乡统筹的建设规划,继续做好城镇规划修编,启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年内各县(市)、贾汪区都要完成村镇规划的修编工作。
  (十三)拓宽支农资金渠道,探索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确保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向农业、农村、农民倾斜。逐步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坚持预算内财政支农投入'两个高于'不动摇。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部分是增加农业投入的重要渠道,必须按宗地计算,按标准筹足,设专账管理,主要用于农业资源开发、土地整理复垦和农田水利建设。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商资本投资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工流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落实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规定,确保用于县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并加大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足额到位。严格按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切实发挥其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作用。县域内各金融机构要切实承担支持'三农'义务,将新增存款安排一定比例的贷款,重点支持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一步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的试点范围,积极鼓励和引导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

  四、加强党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
  (十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素质。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以推进强基工程为抓手,扎实推进新一轮后进薄弱村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创建一批'五好'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创建一批省、市、县三级创业型、富民型农村党建示范点,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改进基层干部选拔工作,继续深化'两推一选'、公推共选、公推直选等改革措施,着力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带头致富、带民致富'能力和执行政策、依法办事、发展经济、维护稳定的本领。年内将评选表彰一批'双强'型村干部、'科技致富带头人'、'农村党员创业标兵',树立基层干部的良好形象。
  (十五)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村文明程度。继续加强对广大农民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农村政策和公民道德教育,引导他们建立科学的生活方式,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农民。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把社区教育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继续开展创建文明镇、文明村、文明户活动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依法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推进'平安徐州'建设,强化农村普法教育,切实抓好农村综合执法,为农民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十六)牢固树立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都要深刻认识'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坚持'三农'重中之重位置不动摇,把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放到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统筹部署,把农村社会事业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统筹安排,把增加农民收入放到城乡共同富裕中统筹谋划。今年市委、市政府对农业和农村主要工作继续实行目标考核,把增加农民收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环境整治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作为主要内容。要切实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体系,充实工作力量,进一步发挥好综合协调、检查督促、调查研究和指导服务的职能作用。各级各部门都要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始终把解决'三农'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真正为农民群众办好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要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好农村的安定团结,努力构建繁荣文明和谐新徐州。
中共徐州市委
徐州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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