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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征管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5-07 生效日期: 1999-05-07
发布部门: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湘国税函[1999]74号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征管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征管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4月19日上午,胡金亮局长主持召开了省局征管改革领导小组会议。 会议根据省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对全省国税系统征管改革情况的分析,总结了四年来税收征管改革的经验,着重研究了当前征管改革中的几个重要问题。会议认为,我省国税系统征管改革以机构、人事改革为前提,与三年基本建设规划、计算机网络建设紧密结合,指导思想明确,征管改革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对全省国税系统的建设和发展产生了积极和深刻的影响。但是,征管改革中也还存在一些要研究解决的问题。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征管改革,全面建立起新的税收征管体系,确保全面完成税收任务,会议对征管改革几个重要问题做出了决定,现纪要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完善县市分局内设机构,在保证机构设置稳定的基础上,为适用征管工作的需要,做以下适当调整:
  1?统一县市局的内设机构,对综合业务科调整分设,共设置7个科(室)局,即: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税政法规科、征收管理科、政工科、监察审计室、稽查局。信息站、发票管理所挂靠征收管理科合署办公。原设立了征收科的予以撤销。实行直接征收的县市局,税收征收工作由征收管理科统一负责,对外保留城关分局的牌子。
  2?城市分局内设行政管理机构从严控制,统一设置为6个,名称与县市局一致,即: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税政法规科、征收管理科、政工科、监察审计室。信息站、发票管理所挂靠征收管理科合署办公。因城市分局直接承担税收征收业务,可以根据征收任务的大小,增设一个或若干个征收科,负责对纳税人的税款征收和纳税管理工作;税源特别小的城市分局,征收工作可以由征收管理科统一负责。
   城市分局稽查机构暂维持不变,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确定。
  3?基层征收分局、税务所的设置原则,要按照省局的统一规定执行。 对确因工作需要,为加强个体集贸税收和其他分散税收管理,可以报经省局审批设立管理机构。
  4?各县市分局内设机构都必须按规定的统一名称冠名, 不得自行增设机构和改变机构名称,以便于统一明确各职能机构的工作职责。省局过去确定的征管改革试点单位,也按照统一规定设置内设机构。
  县市分局内设机构的调整工作,下发一个正式文件,统一执行。

  二、认真总结改革经验,确定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征管模式。会议认为,经过几年的征管改革实践,我省国税系统已形成了几种比较成功的征管模式,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提高。对征管模式的选择,要按照总局确定的改革方案和省局的改革思路,既要从实际出发,又要有超前性,要逐步实现县市局直接负责主要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将一般纳税人和正常申报纳税的企业纳入县市局直接征收控管,形成'三位一体、征管合一、控大抓小、稽查分离'的税收征管模式,将现行的三级管理、一级征收(省、市、县局管理,征收分局和税务所征收)改为二级管理、二级征收(省、市局管理,县市分局和征收分局、税务所征收)的征管体制,达到由县市分局通过计算机网络全面监控税收征管的目的,形成全省新的征管体制下的基本征收管理模式。
  1?各县市分局要积极创造条件,凡属三年规划新建县市分局办公楼的单位, 都要推行长沙县国税局实行的办公、办税、网络三位一体'厅室结合,集中监控'的征管模式。
  2?对税源和管理非常集中、农村征收机构任务较小的县市局, 经省局批准实行'一级征收管理'模式。
  3?在改革的过渡期,可以采取望城县国税局实行的'县局监控、分局征管'模式。
  4?各城市分局要积极创造条件,完善办税服务厅的建设,实行'集中征收、 分片管理'的模式。

  三、切实加强税收监控,强化税源控管。会议认为,税收征管改革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加强对纳税人的税收监控,做到应收尽收,实现依法治税。基层征收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纳税人的日常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严密监控,分析情况,掌握税源,催报催收,勤征细管。要把监控税源作为征管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有效手段加强税源管理,在集中征收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四员'管税制度,即:重点税源企业经省局批准实行'驻厂员'管税;在城市和税源集中的集镇实行'片管员'管税;在农村实行'驻乡员'管税;对个体集贸税收实行'协税员'管税。要加强对纳税人日常税收稽核检查和稽查工作,研究制定税收监控检查与稽查的职责分工问题。

  四、明确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在县市分局的内设机构调整规范以后,省局有关处室要对县市分局业务部门和基层征收单位的主要职责统一明确,理顺税收征、管、查之间的关系。会议确定:办税服务厅的管理由征管部门协调,县市分局直接征收的,由征管科负责办税服务厅的管理和纳税人税收征管、数据采集;县市局不直接征收的,办税服务厅(室)由征收分局管理,征管科进行规范要求和业务指导。所有信息数据资料的整理、传递和管理由信息站负责。

  五、加强计算机应用和网络建设,提高计算机管税的实际效果。会议要求,今年要在计算机应用于税收征管上有一个大的突破,县市分局要把抓好计算机的应用作为改革的重要工作,将配置的计算机设备全面地应用起来。计算机网络建设要实事求是,按照先基层、后机关;先局域网、后广域网;先城市、后农村;先发达地区、后落后地区的原则分步推行。省局今年将安排一定的资金,重点支持城市分局、经济发达、税源大的地区和试点单位,建立起对所管纳税人、税源的计算机监控网络。

  六、全面完成1999年税收征管改革各项任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征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1999年税收征管改革工作要点》,按照这次会议议定的事项适当修改后下发。各级国税机关要按照'规范管理,严密监控,全面考核,优化提高'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征管基础工作,提高征管质量,完善税收征收、管理、稽查的统一协调,加强税收监控,全面完成1999年税收征管改革各项任务。

  七、认真落实总局征管质量考核意见。会议认为总局开展征管质量考核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积极的作用,省局有关处室要根据总局国税发(1999)5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先转发总局文件。各级国税机关的领导要十分重视征管质量考核工作,积极做好准备,加强征管基础,规范征管流程,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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