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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厅关于搞好科技进村服务站建设情况督查及第三批省级示范村站选址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6-13 生效日期: 2003-06-13
发布部门: 河北省农业厅
发布文号:

各市农业局:
  科技进村服务站建设已连续实施三年,有效推动了全省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近期,省农业厅将农业科技进村服务站建设作为贴近农民、进村入户,广泛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加强农业系统行风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朋友们公开承诺。为进一步加快科技进村服务站建设步伐,总结典型经验,完善运行机制,确保完成“十五”期间建设任务和目标,各地要抓紧对科技进村服务站建设情况进行摸底检查,并作好第三批省示范村站选址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市农业局要对各级科技进村服务站的基本情况开展一次摸底调查。重点对挂牌的省级示范村站进行督导检查,摸清微机等设备的保管、利用情况以及组织科技示范、培训、提供科技、市场信息、销售农用物资、开展科技示范及示范户建设的有关情况,实施效果和存在的问题等;对近两年市、县所建村站的数量、所在地(县、乡、村)及工作开展情况,按年度逐一拉出清单(附表1、2)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各市根据全省“十五”期间村站的建设任务和目标,对今年再建的村站的数量和所在县、乡、村等情况进行统计。根据各市申报,我厅选定的第三批省级示范村站(详见附表3),请市农业局负责与有关县联系,按照条件和要求进行选址,确定所在村,加盖市、县农业部门公章。

  三、各市农业局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村站运行机制、管理方式及采取的措施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如村集体、村办民营、协会管理、民办民营等形式),提出发展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

  四、各市、县农业局要按照《农业部关于发展农产品和农资连锁经营的意见》(农市发[2003]3号)精神,根据各地的实际,把扶持发展连锁经营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将科技进村服务站纳入连锁经营的范畴,积极进行试点、培育典型,尤其要对省级示范站给予重点扶持。县农业局要积极运作,建设农资和农产品配送中心,把科技进村服务站作为零售门市或者直销站,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和统一销售价格,增强各级科技进村服务站的活力和功能,为农村、农业、农民服好务。

以上材料请于7月15日前报农业厅科教处。
附:1、2001年科技进村服务站建设情况统计表(略)
  2、2002年科技进村服务站建设情况统计表(略)
  3、2003年省级科技进村示范村站建设计划(略)

河北省农业厅办公室
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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