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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秦皇岛市物价局关于北戴河暑期区内通行证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5-26 生效日期: 2003-05-26
发布部门: 河北省秦皇岛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秦价行费字[2003]155号
  北戴河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暑期区内通行证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因你区特殊的地理位置,为确保暑期道路交通和警卫任务的安全,同意你区继续执行对禁行路(东、西经路)内确需出入的小型货车、8座以上客车,实行通行证管理,其收费标准为每证30元。
  此项收费有效期为二年,过期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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