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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物价局关于对市民政局《关于石家庄燕赵龙凤陵园墓穴核定价格的请示》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1-24 生效日期: 2003-01-24
发布部门: 石家庄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市价[2003]16号

  石家庄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石家庄燕赵龙凤陵园墓穴核定价格的请示》收悉,鉴于燕赵龙凤陵园已取得省民政厅颁发的《公墓经营许可证》,经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公墓价格
  公墓售价由墓基价格和墓碑价格组成。
  碧水山庄墓地区:墓基价格每个5500元;南苑墓地区:普通型墓基价格每个18000元,豪华型墓基价格每个21000元,超豪华型墓基价格每个26000元。
  墓碑价格进价加10%(损耗、运费等)差率制定。不同类型的墓碑价格随时报市物价局备案。
  家族式艺术型公墓价格,由丧主和陵园双方协商和设计碑型,陵园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工制作,测定成本。
  以上价格制定后报市物价局备案。

  二、管理费
  陵园每年按每座墓总造价的1%收取管理费,可每10年为一期,按期预收;也可一次预收20年的。

  三、港澳台胞、华侨和外国人建墓的收费标准,可按照省局有关规定制定,报市物价局备案。

  四、有关规定
  燕赵龙凤陵园为经营性收费,收费单位接到文件后二十日内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有关手续,凭证收费。
  此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两年,试行期满后,另行报批。以上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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