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汛期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7-15 生效日期: 2005-07-15
发布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建设局
发布文号: 东建函[2005]78号

松山湖规划建设局、各镇区规划建设办,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
  前段时间,我省、我市大部分地区连降暴雨,部分地区遭遇百年一遇洪水,防汛形势严峻。暴雨过后,近期又持续出现高温天气,一些地区温度达到36度以上。根据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管字(2005)69号)和《转发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证一线施工人员安全健康的紧急通知》(粤建管函(2005)278号)精神,为加强建筑施工汛期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建筑施工汛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一)各镇区规划建设办、各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防台风、暴雨、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防范措施,并密切关注天气、汛情、地质灾害预报,加大对汛期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力度,认真分析查找本镇区、本企业汛期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完善各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同时要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镇区规划建设办、各施工企业和监理公司要根据本镇区、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特点,对地处边坡、斜坡、高切坡和深基坑施工的在建工程组织一次全面排查,掌握本镇区、本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应急措施,一旦发现隐患和险情,要及时组织力量排除或果断停止施工。市镇两级安监机构要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巡查和监督,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早采取措施。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检查工作:
  1、施工现场的边坡、斜坡、高切坡和深基坑施工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
  2、位于学校、市场、中心区等人流密集地段的施工临时围墙的预防坍塌措施落实情况;
  3、建筑工地严禁在斜坡、高切坡附近搭设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情况;
  4、重点设施设备、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塔吊、井架、脚手架等垂直运输设施的基础稳固、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
  5、临时用电设施的防水防触电装置情况等。
  发现有重大隐患或异常现象时,要立即部署预防和整改措施,做好紧急避险疏散的各项应急准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不得冒险施工。对邻近斜坡、高切坡的建筑工地,大雨期间应停止施工,并在雨后由项目负责人及总监对斜坡、高切坡进行安全检查后,方可重新施工。

  二、做好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
  (一)当前,我市已进入高温酷暑时期,又正值夏季施工高峰,各施工企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加强对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中暑急救知识培训,并在施工现场配备急救器材和药品;要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轻工人劳动强度,避免疲劳作业和高温时段室外作业。
  (二)各建筑工地要确保作业区和宿舍区满足防暑降温要求,同时要特别注意防火。露天或者高温条件下的作业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地下室、人工挖孔桩、隧道等密闭的作业环境,要保证通风措施;要在施工现场提供足够茶水、清凉饮料;要切实做好建筑工地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和夏季易发疾病的发生。
  (三)当本地区天气预报气温达35℃以上时,除紧急抢险、抢修施工作业外,白天中午时段应暂停露天施工作业。
  各镇区规划建设办、各施工企业和监理公司要以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工作,防止因汛期和高温天气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东莞市建设局
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3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