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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城市管理,维护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适应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需要。根据《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石家庄市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现将二二年关于禁止在市区主要街道设置西瓜销售摊位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今年西瓜摊位的设置,本着严格控制、按程序申报、规范化设置的原则,由区城管局按统一规划报市城管局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市区一环道路(指中华大街以东、体育大街以西、裕华路以北、和平路以南之间的区域)内禁止设置占道西瓜摊点或流动西瓜摊位。此区域内的西瓜供应点一律进入市场或门市(店)内经营。
三、市区一环道路与二环道路之间区域的非主干道可按设置规划经审批后设置部分西瓜供应点,但禁止在此区域内设置汽车、拖拉机销售摊点,必须实行规范化管理。
四、西瓜摊位实行规范化管理,统一划定经营面积、统一设置围护挡板、统一配备保洁工具(含扫帚、簸箕、垃圾桶等)、统一使用经营器具(桌、凳)。所设摊位必须按照要求和有关规定经营,对随意扩大面积、不设置围挡、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的坚决予以取缔。
此通告自二00二年六月十日起施行。
二00二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