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云政发[2003]68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原计划(草案)主要指标中的2002年预计数已按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作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计划主要指标通知如下,请按调整后的指标安排指导工作。 一、云南省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综合指标按本通知下达的指标执行。
二、云南省2003年农村经济计划,工业、运输、邮电计划,主要商品流转计划,利用外资计划,借用国外贷款项目计划,科技项目计划,社会发展计划,环境保护计划,按全省计划会议下达计划执行。
三、省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按《云南省2003年基本建设项目省预算内预安排投资计划》云计综合(2003)67号和《云南省2003年第二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云计投资(2003)260号执行。
四、云南省2003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基础测绘项目计划和其他投资计划另行下达。
请各地、州、市和有关部门按照各项计划下达任务,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目标及主要任务。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