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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济委员会转发省经贸委关于二○○六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10 生效日期: 2006-04-10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发布文号: 杭经技术[2006]111号
各区、县(市)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各资产授权经营单位:
  现转发《浙江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2006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的通知》(浙经贸技术[2006]139号)给你们,我委将根据《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展2006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2005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请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按《办法》要求填写《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和《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新申请认定的企业按《办法》要求填写《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和《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办法》及认定和评价的相关表格可从中国技术创新浙江信息网(www.ctizj.com)或杭州市经济委员会技术进步与装备处技术中心栏目下载。
  请各企业于5月15日以前把相关材料一式3份连同电子文档报送杭州市经济委员会技术进步与装备处。
  联系人:冯香琴,联系电话:85252152,
  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18号,邮政编码:310026。 附件:浙江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2006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的通知(略)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二○○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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