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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四川省铁路运输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8-21 生效日期: 2005-08-21
发布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川办函[2005]178号

铁路运输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为切实解决好我省当前铁路运输能力不足的矛盾,及时协调影响铁路运输生产的各类问题,为铁路运输生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经省政府同意,建立四川省铁路运输协调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在当前铁路运输能力不足形势下,按照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运输原则,研究重点运输方案,优化运力资源配置,确保全省重点企业、重点物资的运输需求,确保春节等主要节假日旅客运输安全有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及时协调解决影响铁路运输生产、建设发展的治安秩序、协作配合等问题和矛盾;加强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流,促进互相理解,互相支持。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主要职责
  四川省铁路运输协调联席会议由省经委、成都铁路局、省公安厅、成都铁路公安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附件),副省长杨志文为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经委,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经委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省经委:牵头负责全省重点铁路运输的综合平衡协调工作,会同成都铁路局研究确定全省铁路运输重点企业和重点物资名单;统一办理全省煤炭铁路运输计划,确保主网电厂电煤供应;制订铁路重点运输和路矿电、路厂协作方案,总结、推广先进协作经验。
  成都铁路局:负责全省铁路运输的组织工作,通过加快建设、挖潜扩能,努力增加铁路运力,满足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需要。
  省公安厅、成都铁路公安局:负责全省铁路运输秩序的地方治安保障工作,组织开展打击影响铁路运输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铁路沿线治安秩序,保障铁路运输有序畅通。

  三、联席会议协调原则
  联席会议按照政府指导、企业参与、突出重点、优化配置、综合协调、统一行动的原则,根据不同阶段、不同问题和矛盾,实行定期与临时相结合的协调工作方法,以及时有效解决问题和矛盾为目的开展协调工作。

  四、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重点铁路运输协调会,协调安排重点铁路运输计划有关事宜;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重点企业铁路运输协调会,交流铁路运输和企业生产信息,协调解决重点企业运输有关问题;每半年召开一次全省铁路运输协调联席会,总结半年全省铁路重点运输和运输秩序等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运输等有关工作。
  (二)信息交流制度。每月5日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向联席会报告工作情况,反映影响铁路运输生产工作的问题,提出做好铁路运输生产工作的措施和建议。每月8日前,联席会议办公室编发工作简报报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

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四川省铁路运输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杨志文副省长
  成 员:陈泓贵省政府副秘书长
  彭渝省经委主任
  齐文超成都铁路局局长
  杨松柏省经委副主任
  王明慧成都铁路局副局长
  汤留生省公安厅副厅长
  马新建成都铁路公安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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