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凉府发[2005]3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一年多来,西昌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北城街道办事处、西城街道办事处、长宁街道办事处、长安街道办事处、新村街道办事处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有关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指示精神,按照《凉山州社区建设示范街道(镇)及示范社区命名暂行办法》,积极开展社区建设示范街道的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其共同特点是:领导重视,认识明确,工作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社区社会管理和服务平台初步建成,社区党的建设工作和居民民主自治建设健康发展。经州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的验收组验收确认:西昌市东城等6个街道办事处基本达到了凉山州社区建设示范街道的标准。为鼓励先进,推进我州社区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州政府决定授予西昌市东城等6个街道办事处“凉山州社区建设示范街道”称号。
希望获得“凉山州社区建设示范街道”称号的单位,发扬成绩,戒骄戒躁,不断进取,把社区建设各项工作搞得更好。各县市和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州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学习示范单位的先进经验,不断深化认识,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建设在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和创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为全州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OO五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