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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雹和人工增雨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5-19 生效日期: 2005-05-19
发布部门: 四川省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凉府办发[2005]3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由于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今年4月以来,我州冰雹天气活动频繁,灾害性降雹天数较去年明显增加,汛期较往年推迟,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给我州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威胁,根据我州天气变化实际和州委、州政府领导的批示,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防雹和人工增雨工作,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防雹和人工增雨工作是一项带有全局性、综合性的工作,公益性、技术性和安全性强,涉及面广。组织、实施好这项工作,不仅是气象部门的事情,也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尽的职责,必须在政府领导之下,协调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完成。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将防雹和人工增雨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攻艰破难,狠抓落实,要从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证和必要支持,建立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为防雹和人工增雨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今年我州冰雹等气象灾害明显多于往年,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组织气象、人降部门及武装部、烟办、烟司等相关协作单位,迅速高效地开展人工防雹及增雨作业,力争打早、打准、打狠、打了,切实把冰雹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救灾、农业、林业、民政部门要根据我州抗灾、减灾工作需要,结合可能出现的气象灾害及早作好防灾救灾布署,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共同搞好人工防雹、增雨工作,变被动抗灾救灾为主动防灾减灾。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总结经验、完善机制,不断提高防雹和人工增雨的效益和水平。

  二、严格管理,规范作业,确保防雹工作安全
  开展防雹和人工增雨工作不仅是农业抗旱、森林灭火和防雹减灾的需要,也是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需要,对于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我州人与自然的和谐、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我州经济建设的发展,防雹和人工增雨工作越来越受到广泛的重视和运用,防雹作业次数、作业时间、作业用弹量的逐年增长也使得防雹和人工增雨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增多,各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按照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22号)执行,严格进行管理,依法予以实施。各县(市)气象局、人降办、武装部、烟办、烟司等部门、单位要加大对防雹和人工增雨作业装备和人员的管理力度,建立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狠抓督办、督查,坚决杜绝一切蛮干行为和违规操作。切实加强高炮、火箭、炮弹、火箭弹等设备及弹药的管理,确保武器及弹药在购运、存储、使用、维护、报废等环节上的安全,保证每次作业程序的合法性,杜绝责任性安全事故的发生,使防雹和人工增雨工作按照规范、有序的要求卓有成效的实施。

  三、统筹规划,密切协作,搞好基础建设
  人工增雨、防雹是一项投资少见效快、费省效宏的工作,我州农业生产受冰雹、干旱的危害和制约很大,搞好防雹、增雨工作是直接关系到“三农”发展、关系到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各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抓早动快,按照建立“统一协调的指挥及作业体系、性能优良的监测跟踪预报手段,高标准、高质量的作业基础设备设施”的建设要求,结合本县(市)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适度前瞻的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逐步实现我州防雹和人工增雨的“应急性防灾与常年性守备相结合、减灾性作业与资源性开发相结合、固定布设与机动作战相结合”,加强加快防雹设施、弹药库、炮点的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州防雹和人工增雨工作的有效性、及时性和防、减灾效益。今年各县(市)民兵防雹(防空)分队的建立,各县(市)武装部、气象局、人降办的工作职责得到了明确,各单位要站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正确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履行职责,加大执行力度,绝不允许互相推诿、扯皮,影响防灾减灾工作的开展。各有关单位要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的基础上加强沟通与合作,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共同搞好防雹和人工增雨工作。

  四、认真总结,加强宣传,提高群众防灾意识
  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大众传媒,加强防灾减灾特别是冰雹、雷暴等灾害性气象知识的宣传工作,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增强群众的防灾意识,提高防灾、避险和临灾自救能力。救灾、气象、农业、林业、宣传等部门要及时总结防灾减灾经验,宣传防灾、减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为防灾减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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