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08 生效日期: 2005-12-08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杭政办函[2005]32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卫生部等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卫基妇发(2002)18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城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发展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深化卫生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增加社区卫生服务供给,逐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与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协作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确有保障”。
  2、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防治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完善功能的原则;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抓块管的原则。
  3、总体目标。在建成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框架的基础上,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到2005年,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60%,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资源配置合理、服务网络健全、服务功能完善、监督管理规范,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符合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二、深化社区卫生服务体制改革
  1、明确服务定位,确定服务内容。社区卫生服务是政府的一项公共服务职能,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平台,是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是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全科医师为骨干,以满足社区居民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提供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一体的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积极构建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卫生体系的社区卫生服务双重网底。
  2、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体制。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要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纳入城市社区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实施。每个街道(乡镇)都要重点规划和建设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按社区地域和人口分布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人口在8000-12000人),实行全覆盖网格化管理。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办好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时,发挥市场在卫生资源配置中的调节作用,制定鼓励、引导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源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形成以公有制、非营利机构为主体,投资多元化,服务多样化,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规范化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促进基层医疗卫生组织从医院模式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功能转变,组建全科医师团队,建立社区家庭健康责任制,为居民提供“六位一体”的卫生服务,形成街道(乡镇)有中心、户有责任人的社区卫生服务新格局。

  三、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
  1、加强岗位培训,提高整体素质。积极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参加全科医师、全科护士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提高社区卫生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加强全科医师临床培训基地和全科医学社区培训基地建设,为临床医师转岗培训创造良好条件;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水平。力争到2006年,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全科医学基础知识培训率达到95%以上,临床医师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率达到85%以上,全科护士岗位培训率达到65%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人培训率达到100%。
  2、积极引进人才,优化队伍结构。各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吸引大中型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流动,鼓励大学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引导大中型医疗机构退休5年内的中高级医务人员经过全科医学培训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严格执行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1年的制度,为社区提供一支相对稳定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以优化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的人员结构。

  四、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水平
  1、拓展服务功能,满足居民需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加快结构调整和功能转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以全科服务为主的门诊,以康复护理为主的病房,重点加强社区老年护理院与康复病区建设;建立健全社区责任医师制,以团队式服务为责任区的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保障。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及外来人口等为重点,积极开展家庭巡诊、出诊、护理和残疾人康复、日间病房、临终关怀、社区老年人健康档案等多样化服务。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优势和作用,满足不同人群的医疗保健需求。加强社区健康教育,通过举办医疗保健知识讲座、发放健康教育处方等多种形式,增强居民的自我保健意识,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
  2、加强专业指导,提高技术水平。强化市、区预防保健专业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业务技术指导,协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做好社区诊断、社区干预、疾病预防控制和重点人群健康保护工作,帮助社区解决有关技术问题。加强公立大中型医疗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合作,建立公立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定点技术协作关系,定期安排高年资临床医师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带教查房、门诊和手术等指导性医疗活动,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技术水平,努力促进“双向转诊”制度的有效运行。

  五、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
  1、依法执业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依法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准入管理;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履行、医疗规章执行及合理用药等的监督;定期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质量监测评估,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公示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的退出机制,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取消其执业资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有关规定建立规范化药房。
  2、发挥中介作用,实施社会监督。杭州市医院管理协会、医师协会等团体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培养和技术咨询等工作,协助制定相关技术规范、操作标准和考核办法,推广社区卫生适宜技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管理、技术准入、机构评审等工作,并在行业维权、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六、落实社区卫生服务相关政策
  1、加大财政投入,完善补偿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在2005年每万居民15万元标准的基础上,每年增加5万元,到2007年达到每万居民25万元的标准,实行以奖代拨方式,由所在区政府对基层预防保健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补助。同时,各区政府应对非户籍常住人口按常住人口补助标准的50%安排预防保健经费。改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预防保健经费核拨方式,实行项目管理。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以项目管理的形式,鼓励和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建设和发展。
  2、建立考核目标,加强规范管理。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标准,明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范围和设置原则、服务内容和质量指标,实施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监测评估制,建立规范化的监督管理和量化考核评价体系。每年由各区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标准,对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质控和考评,考核结果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工作实绩挂钩,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下拨经费挂钩。对未完成任务或工作质量未达标者,扣拨经费,以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发展。
  3、完善医保制度,方便群众就医。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保政策,方便群众自主择医,提高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例;调整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二、三级医院就诊自负比例;实行家庭病床医保定额管理制度,鼓励对符合家庭病床收治条件的病人建立家庭病床。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保用药范围及报销管理办法。同时,将社区卫生服务同医疗帮困相结合。
  4、加强协作配合,落实业务用房。各级政府要确保提供社区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纳入城市公共设施建设规划和改造项目。在新建或扩建居住区时,要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社区卫生服务用房;已在第一批社区配套服务用房清理和完善工作中达标的272个城市社区,对目前租用房屋或用房尚未达到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各区街道(乡镇)提出调剂方案,并在2005年年底前予以解决;现仍租用房屋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房屋产权属于街道(乡镇)或社区(村)的,一律免收租金,其余的由同级政府给予租金补偿。
  5、建立激励机制,树立良好形象。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宣传,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对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树立社区卫生服务的良好社会形象。

  七、切实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
  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政府加强社会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把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作为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卫生、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事、劳动保障、人口计生、税务、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做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要充分发挥工、青、妇和残联、老龄委等群众团体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各区要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本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和健康促进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及考核评估等工作;各街道(乡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积极参与并协助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建立健康档案等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本意见适用于上城、下城、拱墅、江干、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开发区,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二00五年十二月八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4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