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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计委关于对昆明本地网试行扩大市内固定电话营业区范围资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2-09 生效日期: 2001-02-21
发布部门: 云南省计委
发布文号: 云计收费(2001)106号
 中国电信集团云南省电信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昆明市试行市内电话通话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扩大昆明市话营业区范围试点,现批复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昆明市内固定电话通话费营业区范围扩大至整个昆明本地网,执行营业区内统一的通话费资费标准。
  二、除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四区外,昆明本地网郊县区电话基本月租费资费按照其它地州市县(区)及农村电话的月租费标准执行。
  三、执行时间:从2001年2月2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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