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云计收费(2000)1195号
省建设厅,各地、州、市物价局:
你厅《关于请批准收取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费的函》(云建设(2000)第1122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299号)中,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规定,现将我省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报名费:客观题考试(基础考试)每人每科20元,专业考试(作图题考试)每人每科30元。
二、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考务费、注册费、证书费、执业证章收费标准和有关要求仍按《云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注册建设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注册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云价房发(2000)127号)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前须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或变更手续,亮证收费。并按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依法纳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