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十五”期间和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1-28 生效日期: 2000-11-28
发布部门: 云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增强预防和扑救森林大火的综合实力和技术水平,保证全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在总结“九五”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就进一步搞好“十五”和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努力把“十五”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从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度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是推进西部大开发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随着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还草、防护林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等项目的实施,全省森林资源和林地面积大幅度增加,保护对象增多,聚积的社会财富也在加大。各级党委、政府要不断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始终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关系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影响改革开放全局的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要认真总结“九五”经验和成功的做法,严格各项考核指标。紧密围绕生态环境建设大局,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遵循依法治火的原则,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坚持全社会抓保护,全民抓防火,政府负全责。加大对森林防火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和专业扑火队伍建设,增加科学技术含量,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设备,增强预防和扑救森林大火的综合实力和技术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损失。为实施西部大开发,建设绿色经济强省和旅游文化大省作出更大贡献。
  (二)“十五”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奋斗目标。“十五”期间要逐步完善林火预测预报和林火监测体系,使全省林火了望覆盖率达到70%以上。要强化林火信息网络体系和防火阻隔体系建设,使每个林区县(市、区)和重点国有森工企业森林防火办公室都配上网络终端。以重点火险区和边境地区为重点,逐步建成初步的防火阻隔网络体系。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指挥系统,完善重点火险区基础设施设备建设。组建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的防火、扑火队伍,逐步实现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控制和减少森林火灾,杜绝特大森林火灾,使森林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避免出现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努力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
  (三)“十五”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强防火宣传教育,树立全民全社会防火意识。继续执行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巩固和加强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突出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抓好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行考核奖惩制度。强化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林火信息网络体系、林火预测预报体系和防火阻隔网络体系,从根本上提高我省森林防火、扑火的综合实力。

  二、切实抓好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
  从12月1日起,全省将进入一年一度的森林防火期。各地要切实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当前,我省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是严峻的,任务是艰巨的。一是近年来由于厄尔尼诺和拉尼娜现象的影响,持续高温干旱和严重霜冻雪灾不断出现,对森林防火十分不利,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隐患依然存在。二是从我省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分析,火灾发生存在年际的反复,呈波浪形的发展趋势,明年或者后年,火灾可能会出现高峰期。三是近年来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加大,成效显著,森林资源和林地面积大幅度增加,防火任务越来越重。四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进入林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旅游活动的人员日益增加,林区火源管理难度越来越大。五是去冬今春取得了森林防火的好成绩,创历史最好水平,部分地区和领导容易产生骄傲自满情绪和松弛麻痹思想。为此,各级领导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思想上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工作上不能有丝毫的松懈,一定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林区的头等大事,摆在重要位置。工作上早部署,措施上早到位,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不发生大的问题。
  (二)要认真落实各级行政领导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保证。各地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行政领导目标管理责任状,进一步完善乡镇以下及驻林区单位森林防火的各项责任制度。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及时调整和充实,正副指挥长要尽快熟悉业务,掌握情况,进人角色。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和坚持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分片挂钩联系指导制度,对挂钩地区和单位的森林防火,有责任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林业部门作为同级政府森林防火工作职能部门,要把森林防火作为林业工作的头等大事,摆在突出位置,认真抓好。各级森林防火办公室要主动为政府当好参谋,发挥好职能作用。
  (三)要扎扎实实搞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入森林防火期后,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动员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社会性、必要性以及预防和扑救的基本知识,宣传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罚规定和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要加大依法治火力度,认真抓好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即处,犯罪必究。
  (四)要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制度。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的关键环节。要进一步完善火源管理制度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各级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及时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把火源管理的责任真正落实到林区、落实到人头,努力清除各类火灾隐患。对违规造成森林火灾的,不仅要追究肇事者的责任,而且还要追究有关领导或监护人的责任。
  (五)要认真落实扑火预案,做好扑大火的各项准备。各地从实际出发,制定和完善扑火预案,全面落实扑火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一旦发生火情,按扑火预案统一组织指挥。航空护林部门要加强空中巡护,认真搞好地空配合。各级森林防火办公室要坚持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准确地上报和处理火情,不瞒报、虚报、迟报和漏报。要认真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归口管理制度,火情上报和有关新闻报导,应由各级政府新闻管理部门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实把关,确保属实无误。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0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